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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2
宁政发〔2019〕6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中国
现行有效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司局、直属和联系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规划(2019年—2022年)》已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规划(2019年—2022年)
为推进新时代医疗健康信息化发展,提升医疗卫生现代化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要求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支持宁夏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区)的函》(国卫规划函〔2018〕174号),结合宁夏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以卫生健康信息数据互联互通为基础,以数据安全为保障,以便民惠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互联网+”为手段,打造全区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健康”一体化应用服务平台,推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医疗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全区医疗服务和卫生健康管理现代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任务,把“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到医疗、医药、医保、健康管理等各领域、各环节,助力提质增效,提高服务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
全域统筹,分步实施。坚持全区统一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完善基础设施,拓展应用功能,提升服务能力,构建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汇聚多方资源,激发企业在“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活力,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突出特色,强化示范。坚持地方特色,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推动融合发展,培育特色产业,形成全国示范经验。
(三)总体思路。
深入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紧扣国家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的要求,突出宁夏“易统筹”特色,加速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卫生健康深度融合,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健康需求,通过夯实一个基础,建设两大中心,强化三项保障,构建五大平台,推动全域“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
——夯实一个基础:覆盖宁夏城乡居民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础。
——建设两大中心: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区域医疗中心。
——强化三项保障:党建行风建设保障、研究与应用融合保障、创新行业政策支撑保障。
——构建五大平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网医疗平台、互联网诊断平台、互联网医药平台、互联网运营监管平台。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全区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建设两大中心,构建起五大服务平台,居民就医体验显著提升,初步形成完善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机制保障体系、应用服务体系和监管治理机制。到2022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应用丰富、特色鲜明、结构完善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服务体系和监管治理体系,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优质的医疗服务和良好的健康管理。并通过在互联互通、一体化应用服务、产业培育、政策机制四个方面示范创新,形成“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规范、运行机制、监管模式三个方面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四个方面示范创新:
——在“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互通方面示范创新。以解决医疗健康应用分散部署、数据共享程度不高为重点,建设统一数据库,推动医疗机构业务应用上云,拓展互通渠道,探索共享机制,夯实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基础。
——在“互联网+医疗健康”一体化应用服务方面示范创新。以解决医疗资源不均、服务能力不足为重点,升级基础设施,搭建统一平台,丰富医疗应用,开展全生命周期、全业务领域、全流程的一体化应用服务。
——在“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培育方面示范创新。以解决产业内生动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为重点,统筹现有资源,推动生态集聚,鼓励双创孵化,促进合作共赢,助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培育“互联网+医疗健康”新业态。
——在“互联网+医疗健康”政策机制方面示范创新。以解决医疗服务水平不高、行业治理能力不强为重点,在信息共享、数据安全、监管模式、医保支付方式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积极探索,完善标准规范。
三个方面推广经验:
——“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标准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与信息交换、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接入、卫生健康管理信息等标准以及医疗机构诊疗等技术规范。
——“互联网+医疗健康”的运行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数据安全、价格收费、药品配送、医保支付方式等方面政策机制和利益分配与激励机制。
——“互联网+医疗健康”的监管模式。建立医保资金、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行业秩序、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药品质量和招标采购、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评价等方面综合监管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互联互通基础。
统一数据标准规范。遵从国家和行业已有相关标准规范,建立数据准入、共享规则,构建数据质量评价体系,形成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行业数据规范互通。到2020年,全区医疗健康数据信息实现标准规范统一管理与维护。
统一信息专网。依托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现有的医疗健康信息网络,构建多平面、融合的网络架构,保障医疗健康数据安全传输,建设全域医疗健康信息专网,为互联互通提供支撑。到2020年,依托现有光纤专网,利用5G和卫星通信等新技术,实现自治区、市、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联互通。
统一云平台。基于宁夏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建设医疗云专区,提供云主机、云存储、云数据库、云负载均衡、云安全防护、云迁移等服务;搭建“互联网+医疗健康”各类业务体系,逐步推动现有业务应用云部署。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统一云平台。
统一数据库。汇聚全区医疗、医保、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中医药、医生、人口等医疗健康数据,打通与国家、部门、区域、行业之间的数据共享通道,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数据库等数据资源库。到2022年,建成全区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三大基础医疗健康数据库和10余个专业数据库,推动实现全域医疗机构数据资源共用。
统一安全保障体系。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推广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应用,加强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综合治理,实现信息共享与保护同步发展,确保信息安全。到2022年,形成全领域、全方位的安全保障体系。
(二)建设两大中心。
1.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
以中卫西部云基地为载体,突出大数据中心的核心引领,实现数据存储、交换、应用集约化管理,建设立足宁夏、辐射西北,面向全国的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园。以银川已有高新产业园区为载体,发挥医疗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完备等优势,基于市场运作,以医疗应用为核心,形成互联网医院产业集群,打造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园。
2.区域医疗中心。
坚持“立足宁夏、辐射周边,服务一带一路”的战略定位,按照1+2+2+N(区域1所重点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龙头、2所其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和N个专科医院及独立设置医疗机构)模式,借助国家相关专业医学中心,依托国家级诊疗创新研发类平台,利用“互联网+”,构建分工明确、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服务高效便捷的1个综合类别区域医疗中心和若干个专科类别区域医疗中心。以增加优质医疗服务资源供给和提升临床专科能力为核心,广泛开展国内外医学交流合作。建立医疗服务新模式,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培育催生“互联网+医疗健康”新业态。到2022年,初步形成国内外医疗专家、先进诊疗技术的汇集地和集医疗服务、科研教学、健康产业为一体的区域医疗中心,开展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辐射和带动西部地区医学发展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三)强化三项保障。
1.党建行风建设保障。
建设卫生健康系统“网上党校”,面向全系统党员干部开设网络党课,对党员干部开展思想政治、党务知识、廉政教育以及个性化学习教育服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现全系统党员的档案、党组织关系转接等网络化管理。开展优秀党员风采网上展示活动,示范带动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行业作风评估平台,建立完善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评价机制,引导医务人员弘扬和践行职业精神,塑造行业风范。到2022年,党建“教育交流、传播、评价”系统覆盖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实现党建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管理。
2.研究与应用融合保障。
统筹资源、汇聚能力,成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研究机构,引入国内“互联网+医疗健康”企业、高校与医疗机构共同研究,推动互联网与临床应用深度融合,促进全域医疗数据治理,培育宁夏“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业态。
成立宁夏“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会。组织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企业成立“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会,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明确领域发展界限,为互联网医疗规范管理和监督提供政策支持。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行业自律规范及相关标准。
3.创新行业政策支撑保障。
开展行业制度创新。制定“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医药、“互联网+”医保的行为规范,细化职责,惩防并举,在明确边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推动政务服务和医疗健康服务融合,创建便民惠民一站式服务体系。到2022年,形成完善的互联网诊疗收费、监管模式、医保支付等制度规范,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发展提供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
探索合作机制创新。鼓励医疗机构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允许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医学诊断检验检查平台拓展服务项目,探索价格收费模式,建立利益分配和激励机制,调动医疗机构、第三方平台和互联网医院的积极性。到2022年,基本建立适合示范区发展的合作模式,完善招商引资、政企合作等相关合作机制,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推动医疗科教创新。依托互联网创新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手段和资源,完善学科体系,推动实现卫生健康科教资源覆盖全区医疗机构。完善管理及培养体系,突出“互联网+”考核优势,全面掌握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情况,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提升健康管理能力,利用互联网提供健康科普知识教育,推动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到2022年,建成具备教育科普、人才培养、健康管理等功能的卫生健康科教信息一体化管理系统。
(四)构建五大平台。
1.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搭建全区一体化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平台支撑架构和基础功能,实现数据采集、存储、交换、检索服务等功能,完善卫生健康信息资源管理机制,对接惠民服务应用及业务监管,实现与自治区政务信息平台、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到2022年,建成统一、互联互通的自治区一体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纵向与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横向连接医院、疾控、卫生监督、血液等医疗机构专业系统,畅通部门、区域、专业之间的数据交换。
推动数据综合管理。建立统一的数据中心核心数据库框架,完成在现有条件下对人(患者、医护工作者、管理人员等)、设备、机构、业务(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医疗保障)等相关数据建模、入库。到2022年,建成适应居民多层次健康需求、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服务体系。
加快电子健康卡普及。完善全区电子健康卡管理系统,推行电子社保卡与电子健康卡的融合应用,逐步普及电子健康卡,促进“两卡(两码)”在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就医结算、健康管理等业务领域的推广应用,实现区内居民身份识别、全域跨机构就医、电子病历共享、健康档案查询及授权调阅、金融支付等功能。加强居民电子健康卡应用环境建设,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服务。到2022年,实现电子健康卡全区普及、全业务贯通,健康数据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完善免疫管理服务体系。以疫苗电子监管码为核心,建立精确到疫苗最小包装单位的全境、全程信息化监管追溯体系,实现疫苗流转全程监管。以儿童接种服务为基础,加快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推动从预约到接种数字化综合管理、数据采集和服务质量全流程控制。到2022年,在全区推广儿童免疫规划数字化门诊,提升免疫规划数据分析及监管能力,实现免疫接种全流程监管和服务。
打造妇幼健康服务新模式。实施妇幼“母子健康”信息化管理,形成母子一体、线上线下协同、全程连续、全周期管理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基于生命周期的妇幼保健持续跟踪机制,提供健康监测、预防接种等规范化服务。到2022年,实现智能化、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妇幼健康服务管理。
加强疾病防控动态监测。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基础,依托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和全员人口库以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立传染病、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免疫规划、精神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疾控综合管理与爱国卫生等多个业务应用系统的宁夏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信息平台,实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疾病防控信息互联互通,形成统一高效、信息互通、协作共享的区域卫生协同服务模式和动态监测疾病防控服务行为的管理模式。到2022年,建成疾病防控动态监测系统,有效提升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完善血液全流程服务。打通全域血液供应流程,完善全区献血用血服务体系,全面提供一体化移动互联网服务。推动血液安全管理业务协同,强化血液冷链环节信息化监控,实施“血管到血管”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构建安全、快速、符合质量规范的血液生命运输快线。到2022年,实现全区献血用血一体化服务和献血者用血费用院内报销。
2.互联网医疗平台。
优化居民就医服务流程。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技术拓展医疗服务内容,建设医疗机构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线上就医服务。建设互联网医疗资源共享库,推行预约诊疗、智能导诊、在线问诊、结果查询、诊间结算、床旁结算、药品配送、出院服药指导、在线复诊、检验检查报告单医生解读等全流程服务。到2022年,全区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面开通线上就医便民服务业务。
建设互联网门诊。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在实体医院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建设对内覆盖全区、对外辐射周边的宁夏互联网门诊,开展线上专家预约、咨询会诊、网络门诊,强化远程在线指导、专科诊疗等服务。到2022年,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建立互联网诊室,二级及以上医院主要科室能够提供互联网远程服务,并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远程诊疗模式,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
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建设双向转诊协同服务系统,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联动、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有效引导居民基层首诊,推动上级医疗机构患者回到基层康复,推动构建有序的双向转诊格局。到2022年,全区医联体内实现双向转诊全覆盖,全面提升区域医疗协同能力。
完善120智能服务网络。依托全区120急救一体化建设体系,统筹市、县、乡三级急救网络站点,有效缩短急救半径。推广急救优先分级调度技术应用,前移急救关口。建立应急医疗救援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危急值24小时监控预警及智能响应,为急救资源动态调度和远程应急救援提供支撑。构建脑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等协同联动急救服务系统。2022年,将120急救服务延伸到乡,推动120急诊调度转为急诊预警平台,实时对全区院前医疗急救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和预警。
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互联网+”“专科—全科”结合型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赋能家庭医生,提升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加强动态健康管理应用,开展线上线下诊疗服务,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强化上级医院对基层的技术支持,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咨询、慢病随访、健康管理、绿色转诊、延伸处方、特殊人群健康监测等线上线下互动服务。探索线上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群众对家庭医生信任度。到2022年,实现“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
提升中医健康服务能力。完善省级中医药健康信息平台和区域中医医疗系统,强化全区中医医院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方便患者连续就医、跨机构就医。推进覆盖全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打造智慧中药馆,有效提升基层中医医疗资源供给。到2022年,建立起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预防保健、疾病康复等健康指导服务。
构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以老年人健康服务为核心,围绕老年人疾病防治、医疗照护、心理健康和关怀,依托大数据中心和医疗诊断服务平台,对接各级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资源,促进医院、养老机构、社区、家庭信息互联互通,利用远程医疗、远程会诊以及可穿戴智能设备等,将医疗健康资源和相应服务辐射到每个老年人。以公立医院为引领,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为基础,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多种医养结合服务,引导社会力量运用“互联网+”手段开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到2022年,形成服务资源调动良性循环的多元健康养老格局。
构建连续性健康管理体系。推进面向基层的移动远程巡诊服务,开展疾病筛查,聚焦居民健康,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随访、辅助康复等健康管理服务。针对不同病种,探索健康管理服务路径,建立全区标准化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促进区域内的基层医生、专科医生协同提供院内院外一体化的连续健康管理服务。到2022年,实现主要病种健康管理路径标准化,三级医院和部分基层医疗机构根据不同病种,协同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3.互联网诊断平台。
建设区域影像诊断中心。建立利益分配激励机制,增强电子胶片云存储功能,推进跨机构检查影像信息流转,加强医学影像设备资源合理配置、整合利用,开展远程阅片、专家诊断、报告回传等区域远程影像诊断,提升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建设区域电生理诊断中心。连接上下级医疗机构,建立信息交换体系,实现全区电生理(心电、脑电、肌电)数据信息存储、交换、查询、服务一体化,对电生理数据进行分类、汇总、病案讨论、预警病案跟踪、个性化病案管理,为教学研究提供案例、制定医疗政策法规提供依据。
建设区域病理诊断中心。统筹全区病理诊断资源,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范围,推进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病理科室、就医信息互联互通。为全区中小型医疗机构病理诊断赋能,通过跨机构病理标本流转,实现远程诊断及报告调阅。
建设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建立跨机构流转机制,打通检验资源下沉通道,对外送样本检验前、检验中、检验后实施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实现区域临检中心集中检测,提升检验能力。允许第三方送检标本,推动全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到2022年,区域医疗诊断中心辐射作用全面发挥,为医学发展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注入新动力。
构建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体系。开展智能医学影像识别、心电判读识别、慢性病预警、多学科会诊、临床质量管理与决策,拓展多种医疗健康场景下的智能语音系统、辅助医学科研系统,提升基层医生诊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到2022年,全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现语音电子病历和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基层医疗机构实现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家庭医生辅助服务。
4.互联网医药平台。
构建区域审方和流转机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和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处方经专业医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配送处方所列药品服务机制。到2022年,实现全区药品配送有效监管、一站式服务和家门口取药。
深化医药耗材集中采购管理。通过市场比价,利用市场优秀供应链体系,加强采购价格监测和管控,实现政府采购药品的快速配送。建设耗材价格数据库,通过数据挖掘实现市场分析,助力推动阳光、透明、低成本采购。到2022年,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医药耗材实现统一集中采购管理。
5.互联网运营监管平台。
构建医疗健康“一站式”结算体系。整合财政、医保、扶贫、商业保险等结算平台,推进业务融合、应用集成,建立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机制,提升医保、商业保险即时结算服务能力,扩大便民惠民结算应用。到2022年,建成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
建立完善医疗费用清算与对账系统。以医疗健康“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为基础,结合医保、商业保险等费用结算系统,实施医疗费用统一清算与对账,拓展医疗费用线上支付业务,建立医疗费用统一清算机制。到2022年,形成医疗费用统一清算管理体系。
建立医保监控与管理体系。借助互联互通的统一数据库,跟踪医保数据,对医疗服务价格、医保筹资和支付、居民医疗负担控制等关键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和综合评价。加强对“一站式”医保结算过程监管,优化异地、在线结算流程,形成互联网医保管理业务闭环。到2022年,构建起互联网医保管理业务闭环,实现医保结算全流程监测。
建立医疗卫生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公立医院综合监管系统,围绕社会利益、服务提供、医疗行为、综合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等指标,开展医院经济运行数据报送和综合分析应用,基本实现对公立医院人、财、物的全面监管。在全区所有医院建立过程监管系统,制定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信息标准,对在线问诊、处方、转诊等核心业务进行实时监控,实现互联网医疗全过程、全要素监管。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药品全过程的数据跟踪制度。强化重点区域卫生监管,提升卫生监督执法管理能力。到2022年,建成全区统一的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公共卫生联动监管机制。
建立医疗卫生评价体系。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指标评价体系,对关键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提高综合决策指导能力。建立卫生健康人员管理及评价体系,完善医务人员评价体系,鼓励执业医师开展远程会诊、多点执业。到2022年,建成覆盖医疗卫生质量、人员技术、医疗机构等不同对象的数字化评价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区)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分管副主任和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研究审定示范区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委研究制定和落实支持政策,督促落实共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结推广成果经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工作会议制度,共同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
(二)强化协作联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形成自治区、市、县纵向全力推进、部门横向沟通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各成员单位要以互联网思维,紧紧围绕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分头推进落实,确保示范区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加大资金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多渠道投入的原则,建立委区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经费保障制度,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鼓励和支持第三方共建医疗服务平台,形成多元投入、协同推进投入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
(四)加强督导考核。建立科学规范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工作考核体系,将“互联网+医疗健康”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健康宁夏”指标体系,完善奖惩机制,加强过程督导及考核,保障重点任务落实,确保示范区建设顺利推进并取得成效。
(五)做好宣传引导。通过举办“互联网+医疗健康”新闻发布会、现场观摩会、应用成果展览等多种方式,及时总结梳理“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和有益经验,宣传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机制,为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区)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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