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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1-29

发文字号

烟开福[2013]3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山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11-29

颁发部门

山东省烟台开发区福莱山街道办事处

正文内容


关于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烟开福[2013]31号

2013年11月29日

各居委会:

  2013年12月1日是第26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街道决定在12月1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主题为“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副标题为“共抗艾滋,共担责任,共享未来”。旨在号召全社会积极投身于艾滋病防治工作,共同承担防治责任和义务,群策群力,各展所长,遏制艾滋病的流行。

  二、活动内容
  1、充分利用宣传栏、文艺活动、专家讲座、广场宣传等各种宣传手段,继续深入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措施,宣传艾滋病流行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损害,给家庭和个人带来的不幸,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将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2、各居委会要协同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一起在社区广泛宣传艾滋病防治政策和防治知识,及时发现感染者和病人,对发现的感染者和病人提供规范的抗病毒治疗服务;要动员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发挥自身优势,鼓励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人群主动接受检测,关爱受艾滋病病毒影响群体,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促进更多符合条件的感染者接受治疗;要动员家庭和社区参与,帮助感染者和病人提高治疗依从性。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居委会负责收集辖区开展活动的影像资料,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2月3日报街道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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