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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保中心关于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管理系统2018年第十五期信息维护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13

发文字号

津社保办发[2018]34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天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12-13

颁发部门

天津市社保中心

正文内容

天津市社保中心关于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管理系统2018年第十五期信息维护的通知

津社保办发[2018]348号

2018年12月13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18]1号)、《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对接及信息维护经办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办发[2018]133号)文件规定,对相关药品在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维护,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信息维护内容
  本期信息维护共涉及5128个药品。
  (一)一般信息维护5个药品;
  (二)政策信息维护5123个药品,依据《市社保中心关于<公示天津药品目录(2012年版)第一批停止支付药品目录>药品拟处理结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社保办[2018]341号)及信息公示情况,停止原上述药品《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2年版)》(津人社局发[2011]95号,以下简称《天津药品目录(2012年版)》)支付信息。

  二、执行时间
  本期一般信息维护的5个药品自2018年12月15日起生效,过渡期30天;信息维护的5123个药品生效日期为2018年12月15日,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分中心将此通知转发辖区内协议服务机构,各协议服务机构应及时做好医保药品目录的对接及维护。
  (二)请各分中心及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药品支付范围执行时间,做好药品费审核支付工作。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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