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12-10

发文字号

吉医保字[2007]8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吉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12-10

颁发部门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医保字[2007]88号

2007年12月10日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管理,根据《吉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吉政办发[2001]53号)、《吉林省省直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吉医保管字[2006]2号),结合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特制定《吉林省省直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省直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管理办法

  第一条 方便特殊疾病患者就医,根据《吉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吉政办发[2001]53号)和《吉林省省直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吉医保管字[2006]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按规定参加省直职工医疗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并经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医保局)确认已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在职、退休人员。

  第三条 申办范围。
  以下需要门诊治疗的特殊疾病: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化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精神分裂症治疗、结核病抗结核治疗、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第四条 申办程序
  (一)须提供申请人近期明确诊断所患疾病的卫生行政部门允许复印的完整病历复印件(恶性肿瘤需提供病理报告)和诊断书原件(需要明确写明诊疗方案);
  (二)填写《吉林省省直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和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情况,并签章;
  (三)将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障卡、诊断证明材料和《吉林省省直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统一报送省医保局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条 医疗待遇。
  (一)特殊疾病人员办理审批手续批准后即时生效,定点医院选定后当年不得更改,变更日期为次年1月;
  (二)特殊疾病支付范围:特殊疾病基本治疗费用;
  (三)一个年度内累计发生的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按一次住院结算(不参加与本年度住院次数累计,其住院起付标准按首次住院计算)。

  第六条 就医管理
  本地居住参保人员就医时须持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障卡、门诊病历本及省医保局核发的《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处方本》在其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待遇;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可以在其异地就医所选择的定点医院中选择一家作为其特殊疾病门诊的定点医院,经省医保局批准后,在该院发生的治疗该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待遇。

  第七条 特殊疾病审批手续有效期为2年,到期经复审通过办理延期手续;到期未及时办理复审手续的,或复审未通过的终止待遇。

  第八条 本办法由省医保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吉林省省直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医疗保险  编 号     1寸彩色  免 冠  照 片
  类别   在职 □ 退休 □ 保健对象 □ 工伤 □   国务院和省政府命名的劳动模范 □ 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 □
  单位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疾病  名称   恶性肿瘤放疗□ 结核病抗结核治疗□ 血液透析□ 腹膜透析□   恶性肿瘤化疗□ 精神分裂症□ 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使用一次性透析器□   使用可复用透析器□
  所在  单位  确认  情况   主要情况:  审核人: 联系电话:   (盖 章)  年 月 日
  医院诊疗情况   病史、临床表现、体征:   诊疗计划:  医生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医院管理部门审核情况   审批人签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意见   核定意见   通 过□ 待讨论□ 不通过□
  核定人签章:  审核人签章:  (盖 章)  年 月 日


  特殊疾病申请表填报说明
  1、此表需认真填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申报时需提供明确注明诊疗方案的诊断书、近期明确诊断所患疾病的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纪录) 、两张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3、本表一经办理当年内不得变更,如变更所选择医院需在次年1月重新申报。
  4、周三下午业务学习、周五下午归档结算不对外办公,法定节假日休息。
  业 务 咨 询:0431-88690559
  费 用 结 算 部:0431-88690553
  以上情况本人已阅知,患者(家属签章):_________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