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开展2005年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作业公司)、局直属各单位、市容环卫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各参赛单位:
为提高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职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学习能力、竞争能力和创造能力。市市容环卫局决定主办并由上海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协会、上海市市容环卫人才培训中心、上海环境集团承办“环境杯”2005年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就有关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环境杯”2005年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立足岗位学业务,提升技能谋发展”为主题,通过竞赛载体,激励职工、凝聚行业、提升素质,推动市容环卫行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建设与发展,进一步提高行业技能型人才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和认知度。
二、组织机构
“环境杯”2005年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设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活动”的整体推进、综合指导与管理等工作。
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内。竞赛活动办公室分设考务组和会务组。考务组负责竞赛活动中与考务有关的各项工作;会务组负责竞赛活动中有关会务的组织、竞赛的协调安排等工作。
为配合市容环卫行业统一组织的竞赛活动,各参赛单位要有分管领导挂帅,并成为竞赛活动组委会成员,有专人负责落实竞赛的实施和与市容环卫行业竞赛活动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三、竞赛内容和形式
(一)“环境杯”2005年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竞赛项目分应知和应会两部分(大纲和操作规程另发)。
(二)根据“环境杯”2005年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各参赛单位结合各自的实际,可通过预赛选拔选手参加决赛或直接推荐选手参加决赛,每个项目参赛选手限报3名以内(含3名)参赛,参赛单位由分管领导、联络员和参赛选手组建参赛队伍,同时,参赛选手应统一着装。
四、参赛对象
(一)凡从事市容环卫行业建设和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包括注册过的私营企业、无主管单位)的职工,岗位工龄在三年以上(含三年),均可通过所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办理决赛的报名手续。
(二)凡参赛的选手,可高于一个等级参加竞赛;对工龄满5年,专业知识、技能水平较高的优秀职工,经单位推荐,经竞赛办审核同意后,也可高于二个等级参加竞赛。
五、竞赛安排
(一)准备阶段:竞赛活动办公室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协调、落实竞赛项目和考纲制订等有关事宜。
(二)发动阶段:召开组委会会议确定部署竞赛方案,做好竞赛的宣传发动工作。各参赛单位自行组织预赛。
(三)报名竞赛阶段:
1、各参赛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办理决赛的报名手续。
2、9月中旬应知考试。
3、11月上旬应会竞赛。
(四)总结阶段:
1、竞赛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经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定,竞赛成绩(包括应知和应会成绩)及格者将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对获得决赛各项目第一名的选手,授予“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奖励1000元;对在中级工决赛中获得第一名的选手,破格晋升为高级工;对在高级工决赛中获得第一名的选手,破格晋升为技师(凡破格晋升的,指有职业技能等级的工种)。并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参加“上海市技术能手”或“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的评比活动。
3、根据参赛人数,按一定比例奖励决赛成绩优秀者,参赛工种人数在30人以上的取前六名,参赛工种人数在30人以下的取前三名。
4、根据参赛单位参加竞赛活动的规模,按一定比例设优秀组织奖。对领导重视、组织落实、营造氛围、成绩优秀的单位授予“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环境杯”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并组织获奖单位代表学习考察。
六、经费筹措
本届竞赛按市场化方式筹措:
(一)冠名,由上海环境集团冠名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名称为:“环境杯”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二)赞助,在竞赛场内以赞助形式对出资的单位将以横幅、彩旗、彩球等进行宣传广告。
(三)报名费,中级600元/人、高级800元/人收取。(对需要参加应会培训的选手另收费用。)
详细情况请查阅http://fbyaec67a58413ed4157809e676ba84ca0a8h690ffk0fb50q6u9w.fizh.ncu.cwkeji.cn:8080��容网站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五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