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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眼科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6-16

发文字号

晋卫办医政[2011]4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山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6-16

颁发部门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

正文内容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眼科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晋卫办医政[2011]47号

2011年6月16日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眼科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74号)转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眼科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国办发[2011]8号)中有关要求,根据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整体部署,我部继续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白内障囊外摘除联合人工晶体植入术、慢性泪囊炎鼻腔泪囊吻合术、急性虹膜睫状体炎、角膜白斑穿透性角膜移植术、角膜裂伤、难治性青光眼睫状体冷冻术、经巩膜二级管激光睫状体光凝术和翼状胬肉切除手术等眼科8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工作实际,依照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文件,指导各试点医院制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报我部医政司。

  请从卫生部网站下载眼科8个病种临床路径。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 胡鹏、张文宝
  电 话:010-68792826、68792730

  附件:眼科8个病种临床路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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