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贵州省职业卫生工作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1-25

发文字号

黔安监职安健函[2014]10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贵州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11-25

颁发部门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贵州省职业卫生工作专家库的通知

黔安监职安健函[2014]104号

2014年11月25日

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加强我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做好技术服务工作。拟对贵州省职业卫生专家库进行调整,新专家库为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职业卫生技术工作服务。为此,特请你们推荐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热心职业健康事业;
  (二)能够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三)熟悉本专业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
  (四)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特需专业人员可放宽条件);
  (五)年龄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

  二、专家承担的主要任务
  (一)参与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
  (二)参与职业卫生工作重大问题的专题调研和研讨;
  (三)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咨询、现场指导及事故调查;
  (四)对职业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三、推荐的专业
  结合我省职业卫生工作实际,推荐的专家专业主要包括:
  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工程建筑业;冶金、建材;化工、石化及医药;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运输、仓储、科研、农林、公共服务业。

  四、其他要求
  推荐专家应能满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需要,原则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不列入专家库。
  推荐专家人选填写《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专家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并由推荐单位盖章,于2014年12月12日前报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监管处。

  (联系人:李彬;联系电话:0851-6834302带传真,邮箱:18788500@qq.com)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