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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09

发文字号

津医保局发〔2023〕69号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天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3-10-09

颁发部门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税务局

正文内容

各区医保局、税务局,有关单位:

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高档每人每年1010元,低档每人每年380元,学生儿童按照低档标准缴费。


特此通知。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9日

(主动公开)


附件: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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