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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期间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27

发文字号

黑卫规发[2017]1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黑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4-27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期间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黑卫规发[2017]11号

2017年4月27日

各市(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市卫生计生委(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卫生局,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推动健康中国、健康龙江建设,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十三五”期间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可从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十三五”期间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关键阶段。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作为卫生与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根据《“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和《关于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指导意见》及《“健康龙江2030”规划》,就“十三五”期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深入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意见背景
  近年来,全省健康促进与教育事业取得明显成效,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体系初步建立,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和“健康龙江行动”等品牌活动影响广泛,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年提高,为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奠定了重要基础。同时,全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主要表现有:多重疾病威胁并存,多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居民健康素养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不健康生活方式比较普遍,高血压、冠心病等慢性病发病率居全国前列,多部门协作应对健康危险因素的局面尚未完全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深度与广度不够,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服务能力与群众健康需求相比仍有差距等。
  “十三五”时期,全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确立了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基本方略,强调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了大幅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全面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和形成健康生产生活环境的工作目标。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0部门《关于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指导意见》、《“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提出到2020年全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力争达到20%。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全面部署了构建大健康大卫生、推进健康龙江建设的新任务,为深入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指明了新方向,部署了新任务。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人群健康素养水平为抓手,以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为支撑,着力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努力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和健康龙江建设。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健康为中心,根据群众需求提供健康促进与教育服务,强化个人健康意识和责任,培育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共享的健康新生态,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坚持政府主导。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强化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将居民健康水平作为政府目标管理优先指标,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共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坚持大健康理念。注重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实施医疗卫生、体育健身、环境保护、食药品安全、心理干预等综合治理,有效应对各类健康影响因素。
  坚持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优势与作用,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工作格局,使健康促进与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四、主要目标
  到2020年,居民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基本普及,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意识和能力有较大提升;“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有效实施,健康促进县(区)、学校、机关、企业、医院和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得到加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影响健康的社会、环境等因素得到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不断增进;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力争达到20%。

  主要发展指标(表 )

领域主要指标单位2020年目标指标性质
健康生活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预期性
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25预期性
健康文化建立省级健康科普平台-全省覆盖预期性
健康环境每市(行署)健康促进县区比例%20预期性
每县(市、区)健康促进医院比例%40预期性
每县(市、区)健康社区比例%20预期性
每县(市、区)健康家庭比例%20预期性
组织保障区域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人员配置率人/10万人口1.75预期性


  五、重点任务
  (一)推动落实“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到实处。开展高层倡导,构建由当地党委政府主导、覆盖各个部门的健康促进工作决策机制和协调机制,统筹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推动促进健康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积极支持各部门建立和实施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健康的影响。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积极应对和解决威胁居民健康的主要问题。
  (二)大力创建健康支持性环境。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健康促进县(市、区)、健康医院、健康社区(村镇)建设,打造全民健康素养促进品牌,统筹做好各类城乡区域性健康促进的规划、实施及评估等工作,实现区域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积极支持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健康促进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和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创建活动。针对不同场所、不同人群的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研究制定综合防治策略和干预措施,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创建、健康服务提供、健康素养提升等工作,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协助完善创建标准和工作规范,配合做好效果评价和经验总结推广,推动健康促进场所建设。
  (三)深入推进健康文化建设。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和方针政策,宣传健康中国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强正面宣传、舆论引导和典型报道,营造舆论氛围,增强社会公众对健康中国建设的深刻认识。推进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身体素质、生活环境和社会氛围为主要特征的健康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倡导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及中医药健康文化传播体验中心,打造宣传、展示、体验中医药知识及服务的平台,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的优势与作用,调动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多层次、多元化增强促进健康的社会共识。
  (四)继续深化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国民营养计划等为重要抓手,充分利用健康中国行、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卫生应急“五进”活动及“健康龙江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扶贫等工作,充分整合卫生计生系统健康促进与教育资源,强化“三减三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心理健康等主题宣传,全面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2015版)、《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等健康知识。针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健康素养促进活动。注重发挥医生、教师、公务员等重点人群在全民健康素养促进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医疗卫生、社区(乡镇)、计划生育等服务机构和医务人员主阵地与主力军作用,提供覆盖城乡居民的健康教育服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均等化,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五)广泛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各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鼓励和引导各类媒体办好健康类栏目和节目,推进省、市、县权威健康科普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健康科普示范和特色基地建设,研发推广优秀科普作品,培养健康科普人才。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建设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为相关机构提供权威专家和信息资源。配合制定媒体健康科普工作规范和指南,加强媒体从业人员培训和交流,鼓励和引导各类媒体做好健康公益广告宣传,大力传播养生保健知识,促进媒体健康科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加强健康科普舆情监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科学理性应对健康风险因素。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六)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控烟宣传教育,创新控烟大众传播形式与内容,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的良好风尚。推动相关部门加大控烟力度,加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无烟环境建设。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增强公共场所主体控烟监督责任,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深化无烟卫生计生系统工作,提升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水平,提高戒烟干预能力,充分发挥无烟卫生计生系统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无烟环境立法,建立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提高控烟成效。
  (七)完善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积极协助各部门建立并实施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充分利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具,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培训,配合各部门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健康的影响。建立覆盖县区的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系统,不断完善监测手段和方法,定期开展监测,为健康相关政策制定和策略调整提供依据。重点围绕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服务、健康人群、健康文化等领域,开展健康危险因素监测与评价。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对人群健康影响的实证性研究。
  (八)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协调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理顺管理机制,形成统一归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快推进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优化人员结构,改善工作条件,保障人员待遇。基于省、地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专业化信息系统,强化健康信息规范共享,提升服务能力。建设省、市、县级健康教育基地。推进12320卫生热线建设。在县、乡、村级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明确承担健康教育任务,因地制宜推行基层计划生育专干转岗培训承担健康教育职能,大力培养城乡健康指导员,加强基层健康促进与教育服务力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健康促进与教育作为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整合系统内资源,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本地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做好各项任务的实施落实工作。
  (二)加大经费保障。推动政府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必要的健康促进与教育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按规定保障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健康促进工作网络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确保中央补助地方的健康促进与教育经费落实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做好实施监测。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督导考核和监测评价机制,制定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和监测评估方案,并对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与评估,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对实施规划中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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