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9-16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湖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9-16

颁发部门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09年9月16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各处室、分局、中心:

  今年“十一”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和传统的中秋佳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节前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09]90号)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节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办发电[2009]82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证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维护国庆节前后的社会稳定。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把加强国庆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大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相应工作预案,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

  二、突出重点,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各地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深入查找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节日期间,要组织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环节的监管,尤其是对旅游城市和景区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和其他违法经营活动,防止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流入市场。要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堂、小餐馆等开展集中执法检查,严厉整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切实履责,做好防治甲型H1N1流感药械监管工作。要密切关注疫情变化,进一步加强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检查,确保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及时掌握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情况,保障所需药品、医疗器械正常供应。

  四、强化宣传,正确把握食品药品舆论导向。要及时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牢牢掌握舆论宣传工作的主动权,广泛宣传、舆论引导,提高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安全消费。及时对市场上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发出消费警示,曝光典型违法犯罪案件。从严整治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杜绝和防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五、严肃纪律,切实加强政务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要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同志值班、带班制度。主要负责同志的通讯工具要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允许出现空岗和“手机值班”现象。要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对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按规定上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迅速果断措施,积极应对,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害和负面影响。

  六、统筹协调,精心做好国庆节期间各项工作。节前,要组织开展送温暖、送爱心活动,做好优抚和慰问工作,积极做好拥政爱民活动。要组织干部群众收听收看全国、全省庆祝实况转播。要与“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相结合,积极组织参加有关宣传庆祝活动,充分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风采。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机关内部用电、用水、防火防盗等设施设备及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检查,加强车辆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请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省局办公室。电话:027-87253632,传真:027-87253603、87253750。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