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药典》2020年版编制大纲的整体规划,经自愿申报、专家评议、上网公示等程序,我委现公布2018年国家药品标准提高任务目录(见附件1和2)。为加强课题管理,提高研究质量,保证工作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药品标准制修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http://www.chp.org.cn/view/ff80808166ed5beb01672fed2f606c1d?a=tz)的有关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并严格执行课题经费预算,确保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
二、任务目录中涉及的单位请尽快填报合同书(模板见管理办法附件5),每个课题编号对应一份合同,起草单位和复核单位分别填报。合同书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018年12月18日前寄送至我委相应联系人。经我委审核后,将加盖我委公章的合同书(含经专家审议的申报书、综合意见单、课题经费预算)一并返还相关单位。
我委相关联系人:
中 药 课 题:高洁(010-67079627)
化 药 课 题:曾熠(010-67079553)
生物制品课题:赵勇(010-67079569)
业务综合处负责课题:顾宁(010-67079504)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小区11号楼(邮编:100061)
附件:
国家药典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