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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14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国家药典委员会

正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药典》2020年版编制大纲的整体规划,经自愿申报、专家评议、上网公示等程序,我委现公布2018年国家药品标准提高任务目录(见附件1和2)。为加强课题管理,提高研究质量,保证工作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药品标准制修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http://www.chp.org.cn/view/ff80808166ed5beb01672fed2f606c1d?a=tz)的有关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并严格执行课题经费预算,确保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
  二、任务目录中涉及的单位请尽快填报合同书(模板见管理办法附件5),每个课题编号对应一份合同,起草单位和复核单位分别填报。合同书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018年12月18日前寄送至我委相应联系人。经我委审核后,将加盖我委公章的合同书(含经专家审议的申报书、综合意见单、课题经费预算)一并返还相关单位。
  我委相关联系人:
  中 药 课 题:高洁(010-67079627)
  化 药 课 题:曾熠(010-67079553)
  生物制品课题:赵勇(010-67079569)
  业务综合处负责课题:顾宁(010-67079504)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小区11号楼(邮编:100061)

  附件:

     




国家药典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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