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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建立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1-30

发文字号

苏卫办社妇[2009]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1-30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正文内容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建立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苏卫办社妇[2009]8号

2009年11月30日

  为及时准确地了解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加强项目管理,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苏卫社妇[2009]9号)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有关要求,决定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情况报表主要反映省定9大类2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实施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等。

  二、报送要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情况上报制度,认真做好项目开展情况的记录和有关资料的收集工作,按照报表及时整理汇总,如实上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报表以县(市、区)为单位填报,从2010年1月1日开始报送。各县(市、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报告工作,指定专人,按要求及时准确填报报表(详见附表),确保上报数据准确性,并由县(市、区)卫生局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上报市卫生局,经市卫生局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省卫生厅。

  三、报送方式
  《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报表》为双月报表,于单月10日前分别以纸质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厅社妇处,传真:025-83620710,邮箱:huahq@jswst.gov.cn。
  同时,另按乡村人口统计口径填写一份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报表报我厅农卫处,传真:025-83620774,邮箱:panr@jswst.gov.cn。

  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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