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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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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北京市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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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全民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2017年9月27日
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卫生计生委、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十三五”时期全民健康信息化工作,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卫生计生事业及信息化发展有关文件精神,制订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全民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全民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
全民健康信息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卫生与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康北京的重要支撑,为做好“十三五”时期北京地区全民健康信息化工作,提升卫生与健康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居民多样化健康需求,保障居民健康权益,根据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国发[2016]77号)《“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国发[2016]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京卫规划[2016]19号)《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信息化发展规划》(京政发[2016]57号)《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健康北京发展建设规划》(京卫健促[2016]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十二五”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北京地区卫生与健康信息化工作从管理体制、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系统建设、标准规范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等方面全面推进,取得较好成效,为深化医改和提升卫生与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信息化统筹管理进一步加强。成立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发布了数据服务管理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等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北京市卫生与健康信息化的统筹协调管理。
互联互通的网络体系初步建立。依托北京市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以及业务专线等网络,初步建立了为公众和医疗单位提供基础服务的健全稳定的基础网络体系。
信息化应用效果进一步提升。信息技术在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药品管理、基层卫生、卫生综合管理等方面应用进一步加强,在业务管理和服务以及百姓便民服务方面的应用效果进一步提升。区域卫生信息化取得突破进展,初步建成市级和8个区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及区域卫生资源中心,支撑了转诊、会诊以及信息共享等区域医疗卫生协作任务。
信息安全和标准化扎实推进。信息安全工作有序推进,各机构有效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以及电子认证工作,信息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研究制订了一系列信息技术和数据标准规范,部分区制订了辖区范围内的数据标准规范,促进了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区和机构已经设置卫生信息化专职岗位及人员,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提高卫生信息化人员能力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二)面临的形势
1.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给信息化工作带来了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北京“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将健康融入万策”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形势等,对北京卫生与健康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北京人口老龄化趋势、“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流动人口增加、疾病谱变化、复杂多变的传染病等考验着卫生与健康工作应对能力,给卫生与健康工作带来了严峻考验。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艰巨而复杂。这些艰巨的改革与发展任务给卫生与健康信息化工作提出了新需求,带来了新挑战。
2.信息惠民成为“健康北京”建设的重要内容
没有居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美好生活的追求激发多层次、多样化以及个性化的健康需求,居民对于创新医疗健康服务模式、优化流程和改善就医体验以及提高卫生服务的便捷性、有效性和透明性等需求日趋迫切,因此,通过信息技术实现信息惠民服务,提升居民满意度,构建和谐健康社会,成为“健康北京”的重要内容。
3.迅猛发展的信息技术成为创新卫生与健康服务的重要驱动
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并与各业务深度融合,给传统的业务带来了变革和创新,互联网+、大数据已提升为国家战略,新技术加速卫生与健康领域新模式、新业态、新服务的涌现,成为驱动卫生与健康事业创新发展的力量。
(三)存在的问题
1.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全民健康信息化的行业统筹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业务和信息部门协作机制、不同部门之间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不完善,信息资源管理制度有待健全。
2.建设成效有待加强
全民健康信息化支撑卫生服务、监督管理以及惠民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应用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存在周期长、协调难度大、管理不规范、绩效不明显的问题,在一些领域较为突出和普遍。
3.数据资源挖掘利用有待提升
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卫生资源信息未实现充分有效整合、信息共享不足;数据的挖掘分析、支持决策、服务社会等方面有待加强;数据资源开放尚未有序推进。
4.配套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有待完善
全民健康信息化相关的政策法规滞后,卫生信息资源管理、电子病历、个人隐私保护、远程医疗等方面的政策法规问题日益凸显。信息化项目管理类标准不健全,相关标准的维护和贯彻机制缺乏,标准化水平缺乏有效评估。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卫生与健康发展改革的要求,在建设新型“智慧北京”框架指引下,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现状,坚持以人为本,以全面提高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为目标,以需求和应用为导向,以建立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推动信息技术在深化医改和惠民服务中的深入应用,探索 “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促进深化医改难点热点问题解决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运行效率提升,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辅助政府管理和科学决策,为首都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协调
完善市区两级统筹协调机制,按照整体规划、协调发展、突出重点的思路,加强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统筹、市级及区级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统筹,不同卫生计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统筹,强化顶层设计,构建纵横结合,京津冀协同的协调发展的全民健康信息化格局。
2.应用导向
紧密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加强卫生科学管理和提升居民医疗健康服务等目标,以应用为导向,加强各类业务服务和管理系统及惠民服务系统建设,有效提升全民健康信息化业务应用水平。
3.标准安全
在国家全民健康和本市信息化标准和安全管理框架下,健全首都卫生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加强标准规范的完善、贯彻落实和应用,推进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坚持把网络信息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安全管理和个人隐私保护。
4.融合创新
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医疗卫生深度融合,促进卫生与健康业务服务模式创新,提高行业信息服务能力。鼓励国家优势资源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发挥专业技术和产业化优势,形成多方参与、合力建设的良好局面。
5.共享集约
充分利用本市网络基础设施和共性平台,强化基础设施资源、支撑软件资源、数据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坚持集约建设,提高信息化效能。促进各级各类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支持业务协同协作。推进医疗健康数据的开放、共享和利用。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在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药品管理、行业监管等全行业的深化和创新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卫生健康业务深度融合,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创新,助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模式转变,为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和服务质量提高、体制机制改革和行业综合治理能力提升、居民健康服务优化和健康水平提升、京津冀卫生与健康协同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撑。
建成一体化全民健康信息服务支撑体系。完成市区两级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以需求为导向,实现区域内不同级别类别、不同部门机构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应用,一体化全民健康信息服务支撑体系基本形成。
构建便捷化信息惠民服务格局。基本实现北京常住居民拥有规范化的、覆盖生命全周期的电子健康档案,为优化完善居民健康管理,提升健康水平提供基础;各医疗卫生和计生机构信息化便民应用初见成效,有效支撑健康管理、疾病防控和诊治、分级诊疗等服务,居民医疗保健服务获得感明显提升;基于感知技术和产品的新型健康信息服务逐渐普及,“互联网+健康医疗”创新服务新模式取得初步成效,信息化对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发挥显著作用。
形成智能化卫生行业管理与决策体系。信息技术在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各领域深度应用,有效促进行业治理和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医疗、医保、医药和健康各相关领域数据融合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基于卫生信息资源数据和知识库的智能管理和决策体系初步形成。
三、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重点开展“一个机制、五个体系”建设。一个机制即信息化管理推进机制;五个体系即信息化基础体系、信息资源体系、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智慧卫生与健康应用体系。
(一)建立协调、有效的信息化管理推进机制
1.健全信息化管理推进机制
健全首都全民健康信息化统筹协调机制,协调在京医疗机构落实全市统一的信息化规划,整合信息资源,实现全市深化医改的信息化支撑联动。健全与信息化、统计、人社、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协作机制。
完善卫生与计生系统内部业务协同机制。加强全市卫生计生、中医管理和医院管理的信息化统筹管理。建立健全“一把手”总负责、业务和管理部门主导、信息化管理部门统筹、信息化技术部门实施的工作机制,加强用户方在信息系统规划与建设中的作用,加强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加强市、区两级建设主体的协调统一。
健全信息化项目规范化全流程管理机制。强化项目规范化建设的意识,加强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运维的全流程管理。加强立项前的可行性研究,优化项目审批立项流程,探索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试点。建立项目关键环节的信息收集机制,开展对项目建设成效的绩效考核,保证项目发挥应有效果。
建立信息化发展应用评估机制。合理构建医院信息化、区域卫生信息化等不同种类信息化发展应用评价指标,开展信息化建设、应用、效能等方面的调查与评价,公示信息化项目建设关键信息,发布北京地区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状况白皮书,开展“健康北京、智慧服务”展评,以评促建,提升信息化建设效益。
建立数据管理机制。按照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数据资源基础库和大数据的要求,制订全民健康数据采集管理、共享与应用、信息资源保护等有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数据资源管理机制,促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利用。
(二)建设融合、共用的信息化基础体系
2.完善互联互通的卫生专网
以政务网为主,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为辅,完善卫生专网建设,网络带宽满足应用需求,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和计生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为信息化应用提供基础保障。
3.集约建设云计算基础设施
按照市区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求,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医疗卫生行业信息系统应用所需的云计算基础设施(医疗健康云),或利用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推动应用系统逐步迁移到政府政务云和医疗健康云。
4.完善市区两级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按照国家关于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指引并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区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通过市区两级信息平台,联接各级各类卫生机构,促进不同业务信息体系交互,实现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统筹管理各类卫生与健康信息资源,支撑医疗卫生数据应用和共享,实现业务数据的一点采集多点利用,推动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国家平台的对接,实现数据统一上报。平台建设符合国家和北京卫生与健康信息化相关标准,并达到国家区域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要求。
(三)构建标准、共享的信息资源体系
5.完善医疗健康大数据资源建设
按照国家和北京标准推进医疗健康信息资源建设。围绕健康服务,整合电子病历、健康档案相关信息资源,形成覆盖居民生命全周期的电子健康档案,建设电子病历、健康档案数据中心,为疾病诊治、健康管理、卫生决策提供有效的支撑;围绕卫生综合管理,进一步整合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人口管理、基层卫生、药品管理等领域的信息资源,建立人口数据中心、卫生资源数据中心;鼓励建立专业医疗健康数据中心,为智能医疗卫生服务、智慧决策支持和医疗科技创新提供支持。
6.推动医疗健康大数据共享、开放与应用
以需求为导向,推动医疗健康大数据在医疗卫生体系内部及其他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的共享,推动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成果向社会开放。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行业应用,搭建医疗健康大数据挖掘应用平台,加强与其它专业机构的合作,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监测评估、卫生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的绩效评估,加强居民健康行为、状况等分析评价。推进健康医疗临床和科研大数据应用,为精准医疗和临床智能决策支持提供基础。
(四)建立统一、协调的标准规范体系
7.完善信息标准规范体系
遵从国家卫生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结合北京全民健康信息化的实际需要,制订相应标准和规范,重点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发展评价标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指南、信息化管理规范、信息安全标准规范等,并加强对标准的维护、宣贯落实和应用评估。
推动区域卫生信息和医院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工作,力争80%以上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达到国家4级及以上标准,60%的三级医院和40%的二级医院达到国家4级及以上标准。
(五)健全可信、稳健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8.网络可信体系建设
建立以电子认证技术为基础的全市网络可信体系及可信管理新模式。建立北京市全民健康电子认证服务监管平台,加强对电子认证服务应用成效的监管,加强电子认证互联互通管理;建设全市全民健康行业可信数字身份管理体系,实现对全市卫生与健康从业人员和卫生机构基于数字证书、电子证照(执照)等多种身份凭证的可信数字身份管理;建设数据资源的网络可信体系,实现对数据的有效授权访问控制以及行为抗抵赖机制,保证用户访问、处理数据的行为可管、可控、可追溯。
9.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健全全市各级各类全民健康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体系。推进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和计生机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建立全民健康信息保护体系,保障数据产生、存储、使用等环节的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保障信息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制度、人员、建设及运维安全管理等内容;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演练。
(六)构建协同、高效的智慧卫生与健康应用体系
10.深化服务和管理应用
(1)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化支持
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妇幼保健、应急指挥、精神卫生、血液管理等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助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对慢性病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管理、分级诊疗、综合防治等服务的信息化支持。加强妇幼信息化,推进妇幼出生信息与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促进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院内医疗急救机构的信息有效衔接,建立与110、119、122等城市公共服务平台之间的联动机制。完善监督信息平台,扩大生活饮用水水质、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游泳池水卫生等电子监管应用范围,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和现代化监管水平。
(2)强化对基层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
强化以健康档案为中心的基层卫生信息服务和管理系统建设,加大系统覆盖广度和应用深度,为健康综合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医防联动、便民服务、基层中医馆等社区卫生综合改革提供信息化支撑,强化对基层卫生绩效管理的信息化支持力度,通过信息系统构建市、区、机构三级精细化绩效管理体系,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和效率。推动公共卫生数据在基层卫生机构层面的共享,完善健康档案,为居民连续性和完整性服务提供支持。探索人工智能、知识库辅助决策系统在基层应用,提高社区医生的诊疗和健康服务管理水平,吸引居民主动到社区就诊,形成可持续的社区首诊良性运行模式。将村卫生室、非公基层机构纳入信息化管理。
(3)提高医疗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支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面向患者服务,推进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加强医院信息系统集成和数据资源整合,建立统一临床数据中心,实现信息统一出口,医院按照区域卫生信息化要求完成相关功能改造,满足医院内部数据的共享利用以及区域卫生信息共享需求。力争80%三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等级评审达到4级及以上水平。推进人工智能在医疗服务中的应用。
加强医疗服务监督和综合管理相关系统建设,加强医院医疗服务、业务运营、绩效效果等监督管理,推进市属医院对医护、药械、科教、人事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
(4)加强对计划生育服务的信息化支持
完善生育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出生人口信息采集、分析、预警功能,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提供决策依据。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完善流动人口移动终端信息采集工作,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
(5)加强药品管理信息化建设
完善药品采购和药品使用相关信息系统,加强药品采购与药品使用情况对接,为阳光采购、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管进一步提供支撑。支持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利用合理用药系统及智能辅助系统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水平。
(6)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发展
加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特色电子病历和中西医结合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中医药综合信息数据库、中医辅助开方和诊断系统,建立名老中医知识库、古籍文献知识库等中医特色数据库,完善中医药信息服务。
(7)支持老年健康服务
加强对医疗、养老、健康服务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体系的信息化支持,推广普及面向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可穿戴设备和急救呼叫设备,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协作。
(8)加强卫生综合管理的信息化支撑
完善卫生管理决策系统、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卫生财务管理系统、人体研究管理平台、电子监察平台、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通过信息化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实现智慧管理,全面提高监管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11.促进区域卫生协同
(1)支持完整有序的诊疗体系的建立
完善市区两级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交换共享功能,推进区域内、医联体内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检查检验等信息交互与共享,推动医院之间以及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机构的协同合作,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奠定基础。根据紧密型医联体与专科医联体建设需求,为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提供信息化支撑。根据区域医疗卫生业务需求,推进远程医疗、区域多学科临床会诊中心、区域医技会诊中心(心电、病理、检验、影像)等信息系统建设,为优化资源配置提供支持。
(2)支撑京津冀等跨地区协同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下,研究区域内信息协同共享协作机制和医疗卫生大数据应用机制;深化区域间远程医疗服务、预约诊疗、重大疾病联防联控、采供血、卫生计生监督、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药品联合采购、跨区域医疗机构和医师注册等业务信息化应用;京津冀地区协同开展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试点工作;开展远程教育和远程培训,发挥优质医学资源辐射带动作用,提高京津冀协同医疗惠民服务水平。
12.加强信息惠民应用
(1)推进健康服务一卡通应用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及北京市政府的部署,实现居民健康卡和北京通卡管系统对接融合,推进北京通基本卡(居民健康卡)的标准应用,推进与医保卡、京医通、民政卡、医院内诊疗卡的应用融合,实现身份标识、信息共享和结算等惠民应用。
(2)加强惠民信息服务
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北京12320等利用网站、微信、移动应用软件(APP)等,完善健康咨询、预约挂号和分诊、健康信息查询、医疗电子导航、办理证照等便民信息服务。整合健康相关信息资源,逐步向公民提供个人健康服务信息,支持居民自我掌握健康状况,提升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水平。
(3) 构建“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
利用信息技术创新健康医疗服务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优化服务流程,探索建立医院、社区、公众、第三方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健康服务模式,建设适应居民多层次健康需求、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
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要立足于服务首都新功能定位、服务深化医改和惠民服务、推进健康北京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谋划、完善机制、协同推进,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完善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环境
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化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营造信息系统建设、维护与应用的良好环境。完善远程医疗、互联网+健康医疗、隐私保护、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三)加强资金投入,强化考核监管
加强和保障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拓宽筹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信息化建设,探索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多元信息化建设模式。加强对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及建设效果的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着力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支撑
围绕信息系统建设、大数据应用、标准规范等重点领域,一是发挥首都各类国家级行业及跨行业团队优势,充分吸纳国家级优势人才资源参与首都全民健康信息化决策、建设和服务中。二是实施信息化优秀青年人才培育工程,开展专业培训、学历教育、专项研究、学术交流等,培养复合型紧缺人才,逐步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高水平、多层次的人才队伍。三是探索建立符合行业规律的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职称、薪资体系,切实提高待遇、地位,激发卫生信息化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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