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同意设置重庆莱茵康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7-04-19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4-19

颁发部门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同意设置重庆莱茵康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公示

2017年4月19日

  经2017年4月17日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会议研究,同意设置重庆莱茵康医学检验实验室(详见附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4月19日-4月25日),公示期内若有疑义,请与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联系电话:67706612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邮编:401147

  附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渝卫医准字[2017]10号

  重庆莱茵康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名称:重庆莱茵康医学检验实验室。
  类别:医学检验实验室。
  级别:未定级。
  地址:重庆市高新区科园四街55号B栋4楼、5楼。
  所有制形式:其他(营利性)。
  床位(牙椅):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检验专业)。
  投资总额:1000万元。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18年4月16日止。

  批准机关: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17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