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同意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医院为重庆市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9-11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2-09-11

颁发部门

重庆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同意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医院为重庆市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通知

2012年9月11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会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局,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组织申报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通知》(渝中医[2012]26号)精神,全市有8所综合医院申报创建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经我局初审,组织专家严格按照《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审标准》和《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对初审合格医院进行实地评估。评审组认为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和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达到重庆市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标准,根据专家评审结论,我局于2012年8月7-14日,对3所医院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按照评审工作程序,经研究,同意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和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为重庆市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请各示范单位以此为新的起点,继续努力,不断进取,积极争创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为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