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漳州市调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4-04-11

发文字号

闽卫医函[2014]17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4-11

颁发部门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漳州市调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批复

闽卫医函[2014]174号

2014年4月11日

漳州市卫生局:

  漳卫[2013]53号《关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调整情况的请示》收悉。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原省卫生厅、省发改委《关于调整福建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2015年)的意见》(闽卫医[2013]96号),经审核,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调整意见。

  建议你市设置规划三级综合医院4所,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力度,加强各级医院建设,提升2所二级综合医院为三级综合医院,改变全市只有一所三级综合医院的局面。进一步加大社会资本办医力度,力争社会资本办医床位数占本市医疗机构总床位的20%。进一步落实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和产科、儿科床位建设项目,以满足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对产科、儿科床位需求。请你局按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此复。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