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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1-18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9-01-18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文内容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

2019年1月18日

各区卫生健康(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有关医院:

  为做好本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根据“需求导向,质量为先”的原则,结合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年度业务考核评估情况,我委认定下列机构为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一、培训基地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临床培训基地
  1.复旦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
  3.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
  4.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
  5.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同仁医院

  三、协同单位
  1.上海市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上海市松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上海市虹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上海市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上海市黄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上海市普陀区长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上海市松江区方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上海市虹口区凉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上海市黄浦区打浦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12.上海交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请各单位加大对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投入,加强对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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