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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河北省生殖医院相关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校验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0-10-13

发文字号

冀卫妇幼函〔2020〕28号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正文内容

河北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

  你院《关于河北省生殖医院辅助生殖技术校验的申请》收悉。根据原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及我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审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我委组织专家对河北省生殖医院(石家庄市联盟西路639号)夫精人工授精(AIH)、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和卵泡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ICSI)及供精人工授精(AID)技术进行了现场校验。专家组认为,该院管理制度健全,场地、人员、设备及技术运行规范,夫精人工授精(AIH)、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和卵泡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ICSI)技术校验合格。经研究,我委决定批准该院继续运行相关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此复。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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