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政府关于印发《常熟市“十三五”(2016~2020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
常政发[2016]73号
2016年12月12日
各镇人民政府、碧溪新区(街道办事处)、东南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常熟市“十三五”(2016~2020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熟市“十三五”(2016~2020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38号)、《苏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苏府办[2016]3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健全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不断适应常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总则
(一)规划范围:本规划涉及的医疗卫生资源为全市范围内各种所有制的医疗资源。
(二)规划期限:2016年至2020年。
(三)规划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苏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苏府办[2016]36号)、《常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二、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江苏省、苏州市综合医改试点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基本建成完善的分级诊疗体系为总体目标,以“调整结构、补足短板、理顺秩序、提升效率”为工作核心,通过科学规划,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形成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协调发展的资源配置格局,全面推进健康常熟建设,基本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和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构建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为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资源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建设、筹资、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基本医疗的公益性。同时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医疗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注重公共卫生服务配置的实用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
3.坚持全行业与属地化管理。加强对卫生全行业的宏观管理,整合优化现有部门和行政隶属关系形成的条块分割、布局不均的资源配置格局,对区域内卫生资源的规划、审批、调整、监督、评价实现统一管理。
4.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对区域内不同类型、级别的医疗机构及其所属的卫生资源如床位、人力、技术、医疗硬件等统筹安排与部署,制定与其功能相适应的设置与配置标准,满足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5.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三、现状分析
(一)居民健康与疾病现状
2015年,常熟市常住人口151.01万,全市户籍人口人均期望寿命82.42岁,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7.27/10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4‰和3.63‰,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4.71‰,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位居我省前列,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户籍老年化人口比例达28.35%,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13.72/10万,居民标化死亡率为339.41/10万。影响全市居民健康、导致死亡的疾病绝大多数都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依次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病和损伤中毒。
(二)卫生计生服务体系现状
1.卫生计生机构:至2015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469个。
一是政府办医疗机构38所。其中公立三级综合医院1所,公立三级中医院1所,公立二级医院5所,市级医疗机构1所(检验所),乡镇卫生院2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所。
二是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222个。
三是民营医疗机构97个(含:医院14个、护理院4个、门诊部31个、诊所47个、单采血浆公司1个)。
四是厂矿企事业卫生所42个、厂矿医务室14个、学校医务室35个。
五是卫生(含公共卫生)机构7个(疾控、卫监、妇保、急救、血站、健康教育所、市卫生采购结算中心)。
六是计生及其分支机构14个。
2.卫生队伍:至2015年底,全市卫生计生机构职工总数1072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569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含助理医师)2.36人、注册护士2.15人,每万人口拥有注册全科医师1.01人。
3.医疗床位:至2015年底,全市医疗机构核定总床位6207张;按照实际开放医疗床位7346张计算,市级医院3671张占50%,基层医疗机构1905张占26%,社会办医疗机构1770张占24%;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数4.86张。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为91.61%(其中:医院96.47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院70 .28%。),平均住院日为9.3天。
4.医疗服务: 2015年全市门急诊诊疗人次为1273万人次,同比增长7.13%,出院总数达25万人次,同比增长3.56%,住院病人手术48599人次,同比增长6.52%。
(三)主要问题及影响因素
1.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全市医疗机构布局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健康需求、人口老龄化趋势、疾病谱变化等不相适应;市级医院资源过度利用与基层医疗机构资源利用率不高的矛盾并存;康复、老年护理等专科医院发展相对缓慢,基层儿科、妇幼保健资源相对紧缺;外来人口增加及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多种因素导致优质产科、儿科资源供需紧张。
2.体系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的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联通共享,未形成急慢分治的分工协作机制,应对日益高发的慢性病等健康问题存在一定难度。
3.规划调控效力有待加强。资源配置需要进一步优化,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权威性与约束性不足、科学性和前瞻性不够等问题,各部门在规划协调、执行效力等方面有待增强。
4.社会办医发展不顺畅。社会办医空间仍受到诸多因素限制,综合实力不强与社会认知度偏低、医疗人才紧缺导致技术水平不高并存,尚不具备与公立医疗机构竞争的能力,与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的目标仍有差距。
四、资源要素配置指标
到2020年,按照苏州市政府规划,我市总床位数为9800张,现有床位数7346张,可新增2454张。医疗机构总床位数提升至每千常住人口6张,其中基层医疗机构每千常住人口1.5张,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3张;社会办医每千常住人口1.8张,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3张;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不合理增长,公立医院床位数保持在适宜水平,使城市公立医院总床位数控制在每千人常住人口2.7张。
表1 :按每千人常住人口配置床位数(单位/张)
主要指标 | 2020年国家目标 | 2020年苏州目标 | 2020年市级目标 | 2015年现状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6 | 6 | 6 | 4.86 |
医院 | 4.8 | 4.5 | 4.5 | 3.94 |
分类 | 公立医院(市属) | 3.3 | 2.7 | 2.7 | 2.77 |
社会办医 | 1.5 | 1.8 | 1.8 | 1.17 |
基层医疗机构 | 1.2 | 1.5 | 1.5 | 0.92 |
表2: 按机构类别配置床位数(单位/张)
机构类别 | 2020年规划床位数 | 2015年末床位数 | 可调整床位数 |
医 院 | 7350 | 5441 | 1909 |
分类 | 1、公立医院(市属) | 4410 | 3671 | 739 |
2、社会办医 | 2940 | 1770 | 1170 |
基层医疗机构 | 2450 | 1905 | 545 |
合计 | 9800 | 7346 | 2454 |
*(此表统计数据为实际开放床位)
表3:按各类指标配置人员数
主要指标 | 2020年目标 | 2015年现状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医师数 | 2.5 | 2.36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 3.14 | 2.15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师数 | 3.00 | 1.01 |
五、医疗机构设置
(一)各级医院
1. 三级医院:全市设置三级医院4所。保留现有三级综合医院1所(市二院),三级专科医院1所(市中医院),新创建2所。
2. 二级医院:全市设置二级(含专科)医院15所,保留现有7所。保留的7所医院中综合类医院5所:市一院、市一院滨江医院、梅李人民医院、支塘人民医院、东南医院;专科类2所:市三院、市二院传染病分院(挂牌)。新增(迁建)二级医院8所,综合类5所:古里人民医院、辛庄人民医院、海虞人民医院、尚湖人民医院、惠民医院;专科类3所:妇幼保健院(挂牌)、东明医院、玉蕙口腔医院。
3. 一级医院:全市设置一级医疗机构44所。保留政府办卫生院2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所;社会办一级医院14所。鼓励一级医疗机构设置或改建老年病区、养老护理病房。
(二)其他机构
1.采供血机构:保留苏州市中心血站常熟市分站。
2.医疗急救机构:保留常熟市急救中心,调整急救中心管理模式,完善院前急救站布点和建设,实现全市急救调度联网。
3.医学检验机构:保留现有市医学检验所,病理科纳入医学检验所统一管理。(不包含各类公共卫生等非医疗机构)
4.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及厂矿、企事业、学校单位内设医疗机构:调整、设置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212所。厂矿、企事业、学校等单位为内部职工、学生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按需设置。
5.护理院(站):保留现有4家护理院,鼓励社会资本新建护理院(站),力争新建2-3家规模型护理院。
6.门诊部、诊所:鼓励社会资本开设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中医坐堂诊所。规划期内综合门诊部实行总量控制,现有综合门诊部数量不再新增。规划期内其他各类专科门诊部、诊所适当控制数量,尽量做到合理布局,优先设置老年护理、康复、口腔等专科门诊部、诊所;原则上市域内专科门诊部(中医除外)控制在45家以内、诊所控制在65家以内。
六、资源调整
(一)市级医疗机构设置
根据城市总体发展趋势,通过盘活医疗资源存量,实现调控增量,优化结构,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1.新建项目:
(1)常熟北部医院为1000张床位,占地120亩。
(2)常熟南部医院为1500张床位,占地200亩(“十三五”期间完成一期建设800张床位)。
2.改建项目:
(1)市一院:核定床位1000张。规划与市五院整合,减少400张床位,保留600张床位规模。拆除危房,增加绿地停车。现市五院原址一部分改建为医养结合类医疗机构;另一部分改建为兴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一院滨江分院:核定床位300张,扩建增加后总床位500张。
(2)市二院:适度减少床位,保留床位800张。传染病分院保留现有规模,优化内部结构与流程,保证传染病患者诊治需求。撤消城中分院改建为方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市二院琴枫分院。
(3)市中医院:核定床位数1000张。同时挂“常熟市妇幼保健院”牌子,两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加强儿科和妇产科建设,以满足住院分娩和儿科服务需求。其中,菱塘分院改造为老年康复护理中心,设置老年康复床位200张。
(二)基层医疗机构设置
1.二级医院及建设单位
(1)梅李医院:床位增加至200张(目前开放床位174张);支塘医院:总床位数规划增至250张(目前开放床位100张)。
(2)辛庄、古里中心卫生院适度扩建,提升服务能力,创建为二级医院。
(3)新组建尚湖医院,由练塘中心卫生院与冶塘卫生院整合形成,总床位200张(新增80张)。海虞卫生院原地扩建,总床位200张(新增120张)。尚湖、海虞卫生院在现有基础上向二级医院发展。
(4)琴湖惠民医院异地扩建为老年专科医院,占地20亩,总床位400张(新增200张)。东明医院、玉蕙口腔医院在现有基础上向二级专科医院发展。
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组成。中心和站的建设必须符合规划设置标准,统一命名,实行“中心、站一体化”管理。根据虞山镇行政管理区管辖范围,按照“保留原有、填补空白”的原则,确保每个街道(区)、服装城、度假区拥有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在虞山镇(方塔、兴福、虹桥、琴湖、谢桥、莫城、大义)、东南街道、服装城和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合理设置1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每个机构内床位规模控制在30-50张,实行统一规划、分区配置。
方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新增规划设置,由市二院城中分院原址改建。兴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市五院原址改建。藕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异地新建或改建。谢桥、莫城、兴隆、东南与建成后的服装城、度假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留现有规模。
3.乡镇医疗卫生机构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由乡镇卫生院和卫生室组成。各项建设必须符合省定建设标准,统一命名,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创建成二级医院的机构同时必须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职能。新建董浜中心卫生院,由董浜卫生院、徐市卫生院整合而成,总床位150张,占地35亩。改建东张卫生院,整合吴市卫生院。
4.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
(1)城区:新增迎春、长江路、碧海、烟雨、报本、枫林路、洪泾里、怡馨佳苑、五星花园、中南等区域社区卫生服务站,合并和甸与燕巷、环湖与戈庄、梦兰与新厍,顶山、合丰、联盟和高新园,兴福与张坝社区卫生服务站,撤销李桥、东南街道金仓、服装城招商城等社区卫生服务站。
(2)乡镇:梅李镇合并寨角与和合社区卫生服务站;碧溪新区新增滨江社区卫生服务站、合并万福与泗湖社区卫生服务站;撤销马桥、小市、中南、新闸社区卫生服务站;尚湖镇合并翁家庄与望虞河社区卫生服务站;海虞镇撤销农场和东戴坝社区卫生服务站。
5.加强特色科室建设
巩固与完善全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建设,努力打造“一院一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加快,老年护理的需求将会快速增长。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加强老年病区建设,全面为老年慢性病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
6.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装备水平
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快提升现有大型医疗设备装备水平。满足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要求和医疗新技术发展的要求,为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社会办医机构设置
社会办医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
1.明确办医方向
实施社会办医品牌发展战略,引导有条件的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上规模的综合性医疗机构。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举办中医、口腔、康复、护理、老年病、医疗美容等医疗机构,逐步形成专科特色鲜明、互补错位发展、符合本地医疗需求的社会办医疗机构。
2.政策培育扶持
到2020年,按照每千人常住人口不低于1.8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放宽服务领域要求,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药零售店开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西医专业医师在住户相对集中的社区开设个体诊所或个体行医。城区新建综合性医院原则上以社会资本办医方式。琴湖惠民医院、玉蕙口腔医院、东明医院在现有基础上向二级专科医院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主导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应坚持政府主导,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医疗卫生的经费投入,保证城乡居民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同时,要制定完善医疗投入的政策,提高政府投入效率,最大限度发挥政府财政的公共服务职能。
(二)强化多部门协作
制订总体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布局,并按照上级建设标准和要求,留出足够的建设用地和发展空间,配以相应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规划执行的领导和协调,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和监控,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实施全行业管理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依据,对区域内的医疗资源配置实行宏观调控,统一规划,对医疗卫生行业内的所有资源实行属地化管理。有计划地协调发展公立医疗机构,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依据,按照设置标准,有计划审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
(四)加强依法监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加强监管。严把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关,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保证医疗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1:常熟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床位)资源配置汇总表
医院 | 保留机构 | 床位数 | 新增(含迁建) | 床位数 |
综合 | 三级 | 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 | 800 | | |
二级 | 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常熟市一院滨江院区常熟市支塘人民医院常熟市梅李人民医院常熟东南医院 | 600300100138200 | 常熟市一院滨江院区常熟市支塘人民医院梅李、古里、辛庄、海虞、尚湖 | 200150800 |
专科 | 三级 | 常熟市中医院(中医) | 550 | 中医院已完成扩建常熟北部医院(暂名)常熟南部医院(暂名) | 4501000800 |
二级及其他 | 常熟市二院传染病分院常熟市第三人民医院 | 200420 | 妇幼保健院(挂牌)琴湖惠民医院、东明医院、玉蕙口腔医院、 | 400 |
*(此表统计数据为核定床位)
附件2:常熟市各类医疗机构规划(项目)建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时间 | 区域 | 备注 |
1 | 常熟北部医院 | 新建 | 2017 | 城区 | |
2 | 常熟南部医院 | 新建 | 2018-2020 | 东南 | |
3 | 常熟市一院内部项目 | 改建 | 2019 | 城区 | |
4 | 常熟市二院内部项目 | 改建 | 2020 | 城区 | |
5 | 常熟市中医院内部项目 | 改建 | 2016 | 城区 | |
6 | 常熟市一院滨江分院项目 | 改建 | 2016 | 碧溪 | |
7 | 常熟市中医院菱塘分院改造为老年康复护理中心 | 改建 | 2017 | 城区 | |
8 | 支塘人民医院 | 迁建 | 2016 | 支塘 | |
9 | 辛庄中心卫生院 | 升二级 | 2018 | 辛庄 | |
10 | 古里中心卫生院 | 升二级 | 2018 | 古里 | |
11 | 董浜中心卫生院 | 合并迁建 | 2019 | 董浜 | |
12 | 海虞卫生院 | 改扩建 | 2017 | 海虞 | |
13 | 琴湖惠民医院 | 升二级 | 2016 | 城区 | |
14 | 东明医院 | 升二级 | 2016 | 城区 | |
15 | 玉蕙口腔医院 | 升二级 | 2016 | 城区 | |
16 | 尚湖医院 | 合并新建 | 2018-2020 | 尚湖 | |
17 | 江苏常熟服装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新建 | 2016 | 服装城 | |
18 | 东张卫生院 | 合并改建 | 2018 | 碧溪新区 | |
19 | 兴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五院原址) | 改建 | 2019-2020 | 虞山镇 | |
20 | 方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院城中分院) | 改建 | 2019-2020 | 虞山镇 | |
21 | 藕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改建 | 2017-2020 | 虞山镇 | |
22 | 沙家浜卫生院门诊住院楼 | 改建 | 2018 | 沙家浜镇 | |
23 | 唐市中心卫生院数字化门诊 | 改建 | 2018 | 沙家浜镇 | |
24 | 碧溪和浒浦卫生院数字化门诊 | 新建 | 2016-2017 | 碧溪新区 | 纳入滨江医院二期项目 |
25 | 东张和吴市卫生院 | 合并新建 | 2017-2020 | 碧溪新区 | |
26 | 碧溪、浒浦卫生院住院部、急诊 | 撤销 | 2017-2020 | 碧溪新区 | |
27 | 辛庄中心卫生院住院部 | 改扩建 | 2018 | 辛庄镇 | |
28 | 张桥卫生院数字化儿保门诊 | 改建 | 2017 | |
29 | 迎春社区卫生服务站 | 新增 | 2016 | 虞山镇 | |
30 | 长江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 新增 | 2016-2018 | |
31 | 碧海社区卫生服务站 | 新增 | 2016 | |
32 | 烟雨社区卫生服务站 | 新增 | 2016-2018 | |
33 | 报本社区卫生服务站 | 新增 | 2017-2020 | |
34 | 枫林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 新增 | 2017-2020 | |
35 | 洪泾里区域(站名未定) | 新增 | 2018-2020 | |
36 | 怡馨佳苑区域(站名未定) | 新增 | 2016-2018 | |
37 | 五星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 新增 | 2018-2020 | |
38 | 中南社区卫生服务站 | 新增 | 2017-2020 | |
39 | 合甸与燕巷社区卫生服务站 | 合并 | 2016-2028 | |
40 | 环湖和戈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 合并 | 2016-2018 | |
41 | 梦兰和新厍社区卫生服务站 | 合并 | 2017-2020 | |
42 | 顶山、合丰、联盟与高新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 合并 | 2016-2018 | |
43 | 兴福和张坝社区卫生服务站 | 合并 | 2016-2018 | |
44 | 李桥社区卫生服务站 | 撤消 | 2016-2020 | |
45 | 虞东社区卫生服务站 | 迁建 | 2017-2020 | |
46 | 君子弄社区卫生服务站 | 迁建 | 2017-2020 | |
47 | 天字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 迁建 | 2017-2020 | 梅李镇 | |
48 | 珍大社区卫生服务站 | 迁建 | 2017-2020 | |
49 | 寨角与和合社区卫生服务站 | 合并 | 2017-2020 | |
50 | 农场社区卫生服务站 | 撤消 | 2016-2020 | 海虞镇 | |
51 | 东戴坝社区卫生服务站 | 撤消 | 2016-2020 | |
52 | 张港泾社区卫生服务站 | 迁建 | 2018 | 辛庄镇 | |
53 | 何东社区卫生服务站 | 迁建 | 2018-2019 | 支塘镇 | |
54 | 招商城社区卫生服务站 | 撤消 | 2016-2020 | 服装城 | |
55 | 金仓社区卫生服务站 | 撤消 | 2016-2020 | 东 南 | |
56 | 蒋巷社区卫生服务站 | 迁建 | 2016 | 尚湖镇 | |
57 | 翁家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 迁建 | 2016 | |
58 | 罗墩社区卫生服务站 | 改建 | 2016 | |
59 | 邓家湾社区卫生服务站 | 改建 | 2016 | |
60 | 新鑫社区卫生服务站 | 迁建 | 2017-2020 | |
61 | 大河社区卫生服务站 | 迁建 | 2017-2020 | |
62 | 河西巷社区卫生服务站 | 改建 | 2019-2020 | |
63 | 翁家庄与望虞河社区卫生服务站 | 合并 | 2016-2020 | |
64 | 滨江社区卫生服务站 | 新增 | 2018-2020 | 碧溪新区 | |
65 | 万福与泗湖社区卫生服务站 | 合并 | 2016 | |
66 | 横塘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 改建 | 2018-2020 | |
67 | 三湾社区卫生服务站 | 改建 | 2017 | |
68 | 白莲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 改建 | 2016 | |
69 | 小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 撤消 | 2016-2020 | |
70 | 马桥社区区卫生服务站 | 撤消 | 2016-2020 | |
71 | 中南社区卫生服务站 | 撤消 | 2016-2020 | |
72 | 新闸社区卫生服务站 | 撤消 | 2016-20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