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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亚洲医学中心城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1-02

发文字号

沪卫计医[2019]00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9-01-02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亚洲医学中心城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卫计医[2019]001号

2019年1月2日

各区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

  根据《全力打响“上海服务”品牌加快构筑新时代上海发展战略优势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我委制定了《上海市建设亚洲医学中心城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建设亚洲医学中心城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上海是我国生命科技的摇篮,中华医学会的诞生地,在生命科技与临床医学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上海建设亚洲医学中心是打响“上海服务”品牌的关键组成部分,也是上海在生命科技与临床医学领域争创“国内最高、亚洲领先、世界一流”水平的必然选择、必由之路、必定结果。当前,上海建设亚洲医学中心已经进入冲刺阶段,为推进上海建设亚洲医学中心再上新台阶,根据《全力打响“上海服务”品牌加快构筑新时代上海发展战略优势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提升“五个中心”核心服务功能,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响上海“四大品牌”战略部署,精准对接“上海服务”品牌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国内最高、亚洲领先、世界一流为标尺,以全面建立优质、高效、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提升医疗服务能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更高水平、更加满意、更强保障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增强医疗服务国际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力,为构建新时代上海发展战略优势,全面提升城市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加快迈向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上海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基本实现与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目标和亚洲医学中心城市定位相符合,即:医学教育科研处于亚洲领先水平,对周边国家和地区具有较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成为亚洲医学交流、教育与培训的重要集散地;高端医疗服务业发达,较好地满足在沪外籍人士的就医需求,并吸引周边国家和地区病人来沪就医、医务人员来沪进修学习;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居民享有较高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居民健康水平保持亚洲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上海医疗服务国际化、高端化发展
  1.实施“腾飞计划”,构建本市临床重点专科“振龙头、强主体、展两翼”的发展格局。瞄准国家和本市重大发展战略需求,面向国际学术前沿方向,在前期市级临床医学中心能力建设基础上,遴选管理水平高、基础设施好、服务能力强、医疗技术先进的医院为骨干单位,实施“腾飞计划”,构建本市临床重点专科“振龙头、强主体、展两翼”的发展格局,即:以国内优势专科为“龙头”,冲击国际领先水平,引领国内临床专科发展,瞄准国际医学前沿领域,争取临床急需的生物医药新技术先行先试,不断拓展医学新领域,参与国际标准、规范、指南制定,积极争取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以国内特色专科为“主体”,打造国内一流的专科高地,掌握核心和关键临床诊疗技术,研究创新能力和学科发展在国内起到骨干作用、在国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积极争取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以重点亚专科和新兴、交叉专科为“两翼”,培育新的专科增长点,使专科技术向精、深发展,整体提高区域内高发病率、高患病率、高致残率和高死亡率的恶性肿瘤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学科水平。通过实施“腾飞计划”,打造一批专业技术能力强、特色鲜明的“名院”“名科”。
  2.落实《医学科技创新规划》,推动人口健康领域“全链条式”的科技创新。重点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策划重大科研项目库和培育引领性研究方向,加强临床重点学科和新兴交叉前沿学科综合建设。以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重大疾病、多发病、慢性病及疑难病为目标,开展致病机制、诊断、治疗和预防等方面的联合科研攻关,争取在生物治疗、分子靶向治疗、生物免疫治疗等前沿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在智慧医疗、城市老龄化、精准医学、整合医学、转化医学等领域实施一批公益性科研专项。加快构建完整的现代医学产业链,鼓励产学研医协同创新,实现医学技术成果向市场快速转化,进一步支持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3.打造高质量健康服务业。构建“5X”健康医疗服务业布局,统筹城乡、区域健康医疗服务资源配置,以国际化、集聚化、特色化、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为方向,在上海国际医学园区、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嘉定精准医疗与健康服务集聚区、桃浦国际健康创新产业园、徐汇枫林生命健康产业园区等基础上,在杨浦、奉贤、金山、崇明、松江等区域建设若干健康医疗服务业集聚区。强化上海国际医学园区、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临床前沿尖端技术服务、高端医疗服务、先进适宜技术服务等向园区集聚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发展一批高水平、国际化、特色化的社会办综合性医疗中心。支持社会力量深入专科细分领域,投资建立品牌化专科医疗集团,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专科医疗品牌。以“名医、名术”为核心,鼓励发展各类医生集团和特色诊所。支持发展高水平、国际化、集团化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推动专业技术资源集约共享。
  4.建立亚洲医学人才培养与集聚的重要区域。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青年医学人才培养力度,探索符合专业特点的人才选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吸引海外人才,落实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政策。以有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为切入点,落实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工作总额增长机制,提升医学人才待遇。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国际交流工作水平和能力。完善人才的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导向机制、保障机制和培训机制,使优秀医学人才既能培养得出、引得进来,也能留得住,成为国内外医学人才创新创业的天堂,推动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医学科技创新中心和亚洲医学中心城市的建设。
  (二)加快上海医疗服务区域化、合作化发展
  1.做实做优“家庭医生制度”品牌。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做实家庭医生“111”签约服务机制,稳步提升常住居民和重点人群“111”签约率,规范签约服务协议,加强签约前告知,让签约对象知晓所签全科医生(团队)、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做好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防治结合,分类施策,优先保障基本卫生服务需要。做实签约配套服务,强化市级配套服务实际利用,进一步加强二、三级医疗机构对家庭医生支撑,由二、三级医疗机构专门部门对接社区家庭医生转诊服务,建立绿色转诊通道,为签约居民提供优质便利的就医服务。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先遴选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有一定群众基础的全科医生、公卫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组成家庭医生团队,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鼓励临床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义)工等加入团队。鼓励探索为家庭医生配备助手提供健康管理支持性服务,减轻家庭医生非医疗事务工作负荷。鼓励全科诊所设置,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补充与差别化服务供给。
  2.分区域、分层次建设多种形式医疗联合体。推进区域医联体和专科医联体建设,促进区域医疗资源纵向整合,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郊区医疗机构专科整体服务同质化水平。推进医联体内资源整合共享,通过整合医联体资源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建立医学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检查检验中心、心电诊断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以及处方前置审核中心、处方点评中心等机构,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规范双向转诊服务流程,搭建与完善市、区两级分级诊疗平台,方便病患上行下转。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要实施有针对性的转诊,落实转诊的门诊和床位等资源,为病人提供转诊便利。支持市级医院在强化本市医联体建设的基础上,以教育培训、科研合作、远程医疗协作、疑难重症转诊会诊为主要合作形式,建立长三角区域跨省医疗服务合作关系,辐射带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
  3.巩固慢性病“医防融合”全程健康管理体系。以脑卒中和糖尿病为突破口,优化和巩固本市慢性病综合防治管理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明晰和强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全程健康管理中的职责和要求,针对不同人群、慢性病发生发展的不同阶段提供包括健康教育、风险评估、筛查干预、规范诊疗、随访管理以及急诊救治、康复等服务在内的分级、连续、全程的服务和管理。
  4.持续增强“上海妇幼健康服务品牌”辐射力。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完善融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和诊治为一体的出生缺陷预防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水平,促进本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向健康服务业发展,深化免费婚前与孕前医学检查,发展产前诊断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充分发挥上海市“健康孩”协同创新中心的平台作用,探索全方位、整链式出生缺陷防治新模式。深化落实基本和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流动人口、青少年、未婚育龄和更年期人群生殖公共服务。实施健康儿童计划,完善早期生命健康管理和疾病诊治综合体系,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育。关爱特殊儿童,完善特殊儿童入学评估机制。加强妇幼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网络化建设,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网络,发挥专科联合团队作用,持续提供综合医院、基层医院产科、儿科服务能力。
  5.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基于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监测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新建应急突发事件联动指挥平台,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即时应急联动。建立公共卫生人才平战结合、分类管理、有效投入的人才培养、储备、发展机制,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三)加快上海医疗服务精细化、人文化发展
  1.推广多学科“一站式”诊疗模式。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医疗机构可以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针对住院患者,可以探索以循证医学为依据,制定单病种多学科诊疗规范,建立单病种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为住院患者提供多学科诊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将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促进各专业协同协调发展,提升疾病综合诊疗水平和患者医疗服务舒适性。
  2.提高日间医疗服务能力。三级医院稳步开展日间手术,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逐年增加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缩短患者等待住院和等待手术时间,提高医疗服务效率。鼓励医院设置日间病房、日间治疗中心等,为患者提供日间化疗、新生儿日间蓝光照射治疗等日间服务,提高床单元使用效率,惠及更多患者。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日间手术和日间治疗的患者提供随访等后续服务。
  3.以社会新需求为导向,延伸提供优质护理服务。进一步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推进优质护理资源向基层辐射工作,在区域联动下实现优质护理服务下沉,通过培训、指导、帮带、远程等方式,将慢病防治、老年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延伸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为合作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提供护理服务指导,提高医养结合护理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探索为患者提供上门护理、居家护理指导等服务。基于大健康理念,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面向社会、面向社区的健康科普工作。围绕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聚焦患者看病就医的难点、痛点,评选出100个创新医疗服务品牌项目。
  4.提升临床药学服务能力。建设更高水平的“以患者为中心”、以改善患者生命质量为目标的优质高效的临床药学服务体系,构建“医-药-护”协同发展的临床药学服务模式。通过推动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加强与相关临床医学优势学科的衔接,建设在国内乃至国际上有影响力的临床药学重点专科集群。结合医联体平台及临床药学结对帮扶等机制,打造“市-区-社区”三级临床药学专业化服务网络,建立统一、共享的同质化临床药学服务。大力培养并合理配备临床药师,促进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强化个体化药物治疗方案设计与指导能力,积极开展治疗药物监测、基因检测以及药物精准治疗等工作,全面提升临床药师专业素养和临床服务能力,促进药物安全合理、科学规范使用。
  5.提高医疗机构人文服务能力。医疗机构完善医务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的服务用语和服务行为规范。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在关键区域和关键部门完善私密性保护设施。探索开展心血管疾病、肿瘤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相关临床科室与精神科、心理科的协作,为患者同时提供诊疗服务和心理指导。倡导医务社工和志愿者联动,根据患者不同情况提供导诊咨询、康复陪伴、心理抚慰、文化关怀等服务。不断改善设施环境,中英文标识清晰,布局合理,配备多语种服务人员。逐步在公共区域提供网络、阅读、餐饮等舒缓情绪服务,为有需要的住院患者提供健康指导和治疗饮食。
  (四)加快上海医疗服务信息化、智能化发展
  1.依托全市统一多元实名认证平台,建设以实名制就医为基础优化医疗健康服务流程和智能化支撑体系。建成“健康上海”移动服务平台先期试点平台,围绕居民健康卡建立针对居民的多渠道实名身份识别模式,并以支付为主线,按照“互联网”的思路,整合各类卫生健康服务线上与线下资源,优化服务流程,构建以居民为中心的移动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整合本市卫生健康服务网站、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服务窗等多渠道服务模式,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智能化便民惠民信息服务。
  2.依托市区两级卫生健康信息网络,打造全民健康“云”服务。基于“医联云健康”实现患者多入口、多途径、全流程覆盖的线上服务咨询、预约挂号、统一支付、候诊提醒、报告查询、随访评价和健康管理等便民服务功能,为患者提供一站式、便捷、专业、智能的市级医院服务体验。持续优化面向市民的客户端“云服务”,试点整合预约挂号、健康档案查询、签约居民服务等各类医疗服务资源,并逐一拓展至“医联云健康”“健康云”“市民云”“上海发布”等平台服务渠道上应用,完成用户注册信息互通互认,方便市民在各类信息惠民平台“一次注册,多点登录”。加快实现全市范围的影像“云端”存储和共享调阅,基于各区域影像中心,提供影像资料调阅服务、专家会诊服务、基于大数据的辅助诊断服务。
  3.依托医联实时大数据分析平台,提供智能化精准导诊信息推送。采集汇聚全市市级医疗机构实时挂号就诊信息、科室队列和病患队列信息,根据对不同医院、不同科室、不同时段的诊疗数据分析,向候诊患者提供就诊队列实时信息,准确估算预计接诊时间;向尚未挂号患者提供各市级医疗机构各科室排队候诊情况,智能引导患者分流就医。在此基础上,探索精准智能推送信息服务,利用APP向患者推送所需候诊时间。
  4.依托患者满意度调查,开展医疗服务质量跟踪。拓展市级医院统一的“患者满意度测评系统”,打造市级统筹的医患满意度调查平台,提升患者服务满意度,为改善医疗服务提供数据支撑。提供患者便捷登陆反映问题和诉求的渠道,提供卫生行政部门掌握一手信息、发现隐患的途径。整合健康信息网诊疗数据与平台中患者评价数据,形成全市各医疗机构及医务工作者的满意度评价综合平台。
  5.加快“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等“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加快本市卫生行业“一网通办”工作推进,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的建设目标。继续配合推进电子证照建设工作,实现包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多项事项证照的电子化,通过电子证照、信息共享等手段,精简办事材料,减少跑办次数。
  (五)加快上海医疗服务品牌化、特色化发展
  1.打响“海派中医”上海服务品牌。“海派中医”是在上海特定地理环境和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逐渐形成,以上海本土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名医群体、流派群体为代表,具有海派文化特征的上海地域性中医医学派别,充分体现了有容乃大、和而不同、兼收并蓄、止于至善、追求卓越等传统文化特征。在全面系统继承“海派中医”各流派学术理论及学说,总结流派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诊疗规律的基础上,重塑海派中医流派临床、学术辉煌,建设一批以流派优势和特色为核心的中医诊疗中心,全方位打造“海派中医”上海服务品牌,增强“海派中医”在全国乃至亚洲地区的影响力和辐射度。以国家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和“十三五”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为核心,通过强化建设,在专科服务规模、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中医疗效水平、专科学术影响和拓展创新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和发展,成为代表国家领先水平的中医临床诊疗中心,构筑国际中医药临床服务高地。
  2.打造“海上中医”国际服务品牌。积极推进上海中医药服务贸易,利用“海上中医”国际医疗健康服务平台,将现代科技与传统中医技术整合,建立适应现代生活的中医健康技术转换模式,利用健康物联网技术创新中医健康服务模式,打造中医跨境服务平台。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选择条件适当的国家(地区),与当地资源结合,建立“海上中医”海外中心。打造“海上中医”国际服务品牌,充分利用中医药独特的卫生资源、文化资源、科技资源和潜在的经济资源,不断创新中医药在海外发展的模式,为上海实现发挥“一带一路”桥头堡作用的目标做出贡献。
  3.构建中医药国际标准的“上海模式”。深化与国际标准化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交流合作,积极推动国际规则、标准研究和制定,把握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的主导权。逐步形成在传统医学国际疾病分类标准和国内行业中医药疾病分类标准研究、推广、监测和评估的核心地位,打造成为中医药国际标准高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区要把建设亚洲医学中心城市专项行动的实施列入部门工作目标,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确保专项行动的落实。建立健全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长三角城市的协同合作。各部门、各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有利于医疗资源有效配置、高效利用、协同发展的引导扶持政策,积极推动和落实建设亚洲医学中心城市专项行动主要任务。
  (二)优化发展环境
  加大宣传力度,保障建设亚洲医学中心城市专项行动工作有效推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发展环境。对照国际通行规则,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建立完善有利于医疗服务发展的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加强数据共享,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建设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
  (三)加强考核评价
  依托市服务业发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建设亚洲医学中心城市专项行动实施的监督评价机制,分阶段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各部门、各区要强化专项行动监督和评价,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实施本方案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并列入本系统和本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专项行动期满后,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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