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纪要
常务会议纪要[2019]13号
2019年4月28日
2019年4月4日上午,李亚平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优化提升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长江苏州段造林绿化建设方案》《苏州市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听取了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实施方案、2018年度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情况汇报。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听取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实施方案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发改委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实施方案的汇报。由市发改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我市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主体功能区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坚决摒弃与主体功能区建设相违背的做法,加快我市绿色发展步伐。
(三)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方案,积极行动,坚决完成各项任务;要加快探索制定配套政策,抓紧研究人口、财政、投资、产业、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指导性意见,为我市主体功能区建设提供完备的政策保障;要加强协调配合,目前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尚未完全结束,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确保主体功能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审议《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原则同意《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请市发改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文实施。
(二)当前,生物医药正处于大规模产业化的开始阶段,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产业研发能力突出、创新型企业集聚、临床试验产品种类丰富,正处于爆发式增长的前夜。我们要以此次制定出台《若干措施》为契机,加大扶持推动力度,聚力培育先导产业,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生物医药产业高地。
(三)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全面抓好工作落实。涉及财政资金支持的,市发改委、财政局要加紧制定办法,推动奖补资金尽快落地;涉及具体工作举措的,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尽快拿出工作方案,重点在临床试验资源集聚、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高端会议论坛筹办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巩固放大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优势。通过积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不断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增强我市生物医药企业和相关机构的“获得感”。
三、审议《关于优化提升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一)原则同意《关于优化提升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请市发改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文实施。
(二)生产性服务业是与制造业直接相关的配套服务业,贯穿于企业生产的上游、中游和下游诸环节中,是二三产业加速融合的关键环节,对于我市构建产业生态圈,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构建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的关键一招,加快优化提升我市生产性服务业,更好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良性互动融合发展。
(三)《实施意见》提出了九大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各地要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和优势,明确2+1个优势产业和重点培育产业,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在做好安全和环保等工作的基础上,聚焦发力,打通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良性融合互动的关键节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牵头工作,努力推动重点领域形成突破发展。
四、审议《长江苏州段造林绿化建设方案》
(一)原则同意《长江苏州段造林绿化建设方案》。由市园林绿化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二)推进长江苏州段造林绿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建设“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要求,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修复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政治担当,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中贡献苏州力量、体现苏州担当。
(三)市资源规划局、长江办要加大支持力度,合理统筹国土空间资源,结合全市长江环境大整治环保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腾出更多空间构筑沿江自然景观和滨水绿带。市园林绿化局要加强行业指导和调查研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提出长江苏州段造林绿化树种选择、栽植密度、配置模式等指导意见,既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又要整体协调、连贯统一。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将长江造林绿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努力打造长江绿廊的“苏州样板”。
五、听取2018年度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情况汇报
(一)原则同意2018年度“苏州市市长质量奖”拟获奖企业名单。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做好后续工作。
(二)质量是立业之本、转型之要。市长质量奖作为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授予对我市质量发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是政府引导和激励全社会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重要抓手。在我市抓紧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的关键时期,要进一步强化质量第一意识,坚持优质发展、以质取胜。
(三)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对培育地标企业、树立质量标杆的重要意义,不断完善评价体系,鼓励、引导更多优秀企业踊跃参与市长质量奖评选;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优秀企业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文化在行业内借鉴推广、在全社会广泛传播;要确保市长质量奖的奖励制度落到实处,帮助推动获奖企业提升进阶。
六、审议《苏州市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由市审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布实施。
(二)加强审计整改是是维护审计严肃性和政府公信力、提高审计监督实效的关键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配合审计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强化审计整改工作,切实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根本解决,促进行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亲自抓推动、层层抓落实。审计部门要强化审计整改销号制度和整改工作跟踪检查制度,加强与各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积极发挥指导作用,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出席:李亚平 蒋来清 陆春云 江海 吴晓东 曹后灵 聂飙 王飏 周伟 吴维群
列席:张旗 韩卫 沈志栋 卢渊 张伟 徐业洲 朱江 李国锋 盛乐
市人大徐才 市纪委监委缪红梅 市委宣传部陈雪嵘 市委编办徐焱 市委巡察办钱浩 市发改委凌鸣 市教育局项春雷 市科技局吴伟澎 市工信局汪香元 市公安局黄戟 市民政局胡岚 市司法局王侃 市财政局吴炜 市人社局谭剑 市资源规划局黄戟 市生态环境局毛元龙 市住建局邵庆 市园林绿化局陈大林 市城管局赵金龙 市交通局陆文华 市水务局王国荣 市农业农村局何建华 市商务局刘炉 市文广旅局李杰 市卫生健康委卜秋 市应急局韦锋 市审计局顾浩、陆旭东 市国资委盛红明 市行政审批局许振华 市市场监管局王庆煊 市统计局陈鼎昌 市医保局陈建民 市粮食和储备局陆勤奋 市金融监管局周启宏 市总工会吴洪斌 市便民服务中心周旭东 市税务局周平 苏州海关李建军 人行苏州中支郑文清 苏州银保监分局张崇丰 张家港市卞东方 常熟市许浩 太仓市顾晓东 昆山市宋德强 吴江区刘佳 吴中区荣德明 相城区潘春华 姑苏区张文彪、单杰 苏州工业园区刘小玫 苏州高新区高晓东
市委组织部、市政府研究室的代表
记录: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