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7年12月29日
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院,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现就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节日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关心群众职工生活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服务人民群众各项工作切实抓好,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要精心组织开展对困难人群的帮扶救助工作,做好返乡人员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在京流动人口的关怀关爱活动,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送温暖等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要重点走访慰问院士、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劳模先进、困难职工、困难党员、节日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和本单位的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等。要在送温暖活动中向职工积极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真心聆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问题。
二、全力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工作
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全力做好医疗卫生服务保障的组织工作,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确保各项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要做好节日期间医疗机构服务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挂号管理和节日期间门、急诊工作。要按照预约诊疗工作要求,保障门诊预约号源的合理投放,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公告改变预约周期、停止预约或停诊。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门诊工作,加强节日门诊力量。急诊要保证24小时应诊,切实加强急诊室、手术室的医疗技术力量配备。要保证临床必需药品、耗材和医疗护理相关物品的配备使用,保障节日期间临床药品供应与使用安全,满足群众医疗需要。切实做好儿童冬季疾病高发期儿科医疗服务工作,对儿科门急诊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合理调配人员力量,不得出现停诊和拒诊情况。二是继续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各区卫生计生委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督导和指导,要针对节日期间人员流动特点,及早安排应对措施。要进一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结核、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感等传染病监测力度,及时发现、有效处置传染病疫情。要结合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传染病发病特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健康问题,广泛宣传和普及常见传染病防治知识,指导公众科学防控,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三、确保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稳定
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切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等原则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清查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对水、电、气、热、车辆和各种危险物品的管理,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施工工地和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开展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检查,突出抓好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及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确保医疗卫生工作秩序良好。要做好网络系统的安全维护工作,各单位要结合业务需要,确定需要重点安全保障的网络信息系统,组织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准备、值班值守、安全监控等工作,突发重大异常情况时及时按程序报告。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加大“两节”期间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力度。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各单位要传达部署“两节”期间作风建设要求、组织开展教育提醒,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全方位查处“节日腐败”问题。要把严明纪律放在首位,盯紧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对“两节”期间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启动问责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不贷,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五、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市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节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加强一线值班力量,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严禁离岗、脱岗,杜绝无关人员顶岗和借调人员独立值班等现象。各单位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培训,强化舆情监测、分析和值班信息报送工作,确保通信畅通,切实提高处理紧急情况和复杂问题的能力。遇到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如实上报并协调处理,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群众投诉举报事项要认真办理,严禁推诿扯皮。
节日期间,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对各单位应急值守和服务保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适时通报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