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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妇幼健康送基层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3-25

发文字号

东卫办[2016]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东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3-25

颁发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东莞市妇幼健康送基层活动方案》的通知

东卫办[2016]4号

2016年3月25日

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强妇幼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局组织制定了《东莞市妇幼健康送基层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东莞市妇幼健康送基层活动方案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贯彻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卫生强省决定和打造健康东莞的起步之年。为加强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妇幼健康送基层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共圆妇幼健康梦”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和卫生强省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卫生强市和健康东莞建设,积极开展妇幼健康惠民政策、民生工程宣传义诊活动,普及妇幼健康知识,增强育龄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举办系列妇幼健康专业技术培训活动,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活动内容
  充分发挥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和专家资源优势,动员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力量,紧紧围绕“共圆妇幼健康梦”这一活动主题,突出“两个重点”,依托“三级网络”,积极开展“四大活动”。
  (一)活动重点
  贯彻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妇幼健康服务等问题,以育龄群众和基层妇幼健康服务医务人员为重点做好妇幼健康送基层活动。
  1.以育龄群众尤其是高龄孕产妇、二孩生育对象为重点,普及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
  2.以从事基层妇幼健康服务的医务人员为重点,加强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水平。
  (二)活动范围
  本次活动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实施,主要实施单位为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全市助产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市镇两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牵头,依托市、镇、村三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共同做好妇幼健康送基层各项活动。
  1.市级:市卫生计生局组织市属及三级医院(助产机构)、市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生殖医学分会和市中医学会专家成立市级妇幼健康专家宣讲(授课)团,开展业务培训和基层指导服务;
  2.镇街:由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辖区助产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开展妇幼健康送基层各项活动;
  3.村(社区):村(社区)计生办配合做好活动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
  (三)活动内容
  本次妇幼健康送基层活动主要包括四大方面活动内容。
  1.妇幼健康惠民行动。各镇街(园区)、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大力宣传出生缺陷综合防控、自愿免费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唐氏合征产前筛查和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省市民生工程、民生实事,组织医疗保健机构专家等深入农村社区、工业园区等地方开展妇幼健康宣传义诊和入户访视等服务,让更多群众接受妇幼健康惠民服务,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大力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地中海贫血防控等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努力提高我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2.妇幼健康知识大讲堂。市卫生计生局组织成立市级妇幼健康专家宣讲团,组织举办镇街(园区)妇幼健康宣讲师资培训班。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本镇街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本镇街(园区)妇幼健康专家宣讲团,邀请和组织市镇两级专家积极开展妇幼健康知识大讲堂活动,以计划怀孕夫妇、孕产妇和哺乳期妇女尤其是高龄孕产妇和二孩生育对象为重点人群,深入农村社区、机关单位、工厂企业开展科学备孕、婚前和孕前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诊断、安全分娩、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知识宣传讲座活动,普及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等方面知识。
  3.妇幼健康咨询伴你行。各镇街(园区)、各医疗保健机构结合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三下乡”活动以及重大节假日、健康主题日等活动,积极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平台作用,策划专题报道,大力宣传妇幼健康惠民工程政策措施,普及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积极组织专家开展“妇幼健康专家谈”等专题栏目,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
  4.妇幼健康强基层行动。以基层助产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从事妇幼健康服务的医务人员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生殖医学分会和市中医学会的学术交流平台作用,组织开展不孕不育症规范诊治、婚前和孕前、孕期保健、分娩期处理、产后管理及多科协助等系列专业技能培训;落实三级医院对口支援政策措施,加强高龄孕产妇、再生育和不孕不育人群的诊疗服务和咨询指导,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水平,满足群众服务需求。

  三、活动实施
  全市妇幼健康送基层活动开展时间为2016年3--12月,分动员部署、推进实施和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
  市卫生计生局组织成立市级妇幼健康专家宣讲团(名单详见附件1),制订、下发活动方案。各镇街(园区)、各助产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和计划,细化具体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6年4-10月)
  市卫生计生局组织举办镇街(园区)妇幼健康宣讲师资培训班,委托市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生殖医学分会和市中医学会举办系列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业务培训活动(附件2)。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助产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围绕“四大活动”内容,邀请和组织市镇两级专家及本单位医务人员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其中每个镇街(园区)每个季度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五个一”活动,做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重点”,并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一季度的《东莞市妇幼健康送基层活动进展情况季报表》(附件3)报市卫生计生局妇幼健康服务科。
  1.开展一次宣传咨询。结合重大节假日、健康主题日和日常健康宣教工作,每个季度至少要组织医疗保健机构人员深入农村社区、工业园区等地方开展一次宣传咨询和义诊活动,发放妇幼健康惠民政策、免费婚前和孕前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出生缺陷防治、儿童保健、计划生育、妇女“两癌”检查等宣传资料,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妇幼健康知识和惠民政策信息,让群众享受更多实惠。
  2.举办一期健康讲座。以计划怀孕夫妇、孕产妇和哺乳期妇女尤其是高龄孕产妇和二孩生育对象为重点人群,每个季度至少要组织市镇两级妇幼健康专家宣讲团举办一期健康讲座,提高育龄群众妇幼保健知识水平。
  3.组织一次入户访视。落实妇幼基本公共卫生和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以辖区孕产妇、0至6岁儿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象等人群为重点,每个季度至少要集中开展一次孕产妇产后访视和新生儿入户访视、计划生育手术后随访活动,加强康复保健、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
  4.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每个季度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活动,积极邀请上级专家专题授课、指导临床工作和会诊救治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患者,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水平。
  5.策划一期专题报道。组织专家开展“妇幼健康专家谈”等专题栏目,为群众答疑解惑。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每个季度至少要策划一期专题报道,宣传妇幼健康惠民工程政策措施,普及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11-12日)
  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注重收集宣讲活动相关资料,留存影像和视频资料,做好工作量统计,连同工作总结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局妇幼健康服务科。市卫生计生局将结合年终考评工作对各镇街(园区)和各有关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妇幼健康送基层活动是贯彻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和省市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重要举措,也是展现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形象的重要契机。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务必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妇幼健康送基层活动有序开展。
  (二)因地制宜,确保实效
  市镇两级妇幼健康宣讲(授课)团成员要认真学习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法规和妇幼健康惠民工程项目措施,结合宣讲内容精心备课,积极配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宣讲活动工作。各镇街(园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和计划,把政策宣传、知识普及和日常妇幼保健工作有机结合,把自身优势与利用社会资源有机结合,立足基层,突出重点,服务群众,确保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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