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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09-09-28

发文字号

津价医药[2009]21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天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0-10

颁发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正文内容


关于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9]211号

2009年9月28日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新建病房病床等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8]46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新建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单人间7间7张床,床位费标准60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三人间病房90间270张床,床位费标准37.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可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为10元/床·日。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09年10月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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