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重庆市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卫办爱卫发[2014]186号
2014年9月19日
万州区、涪陵区、永川区、江津区、南川区、荣昌县、武隆县、奉节县、秀山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
为做好2014年重庆市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要求,制定《2014年重庆市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监测区县结合细化具体方案,保障实施经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爱卫处。
2014年重庆市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
一、监测目的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监测,掌握农村环境卫生健康危害因素水平及动态变化,客观评价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为制订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和支持。
二、监测内容和方法
(一)监测范围与对象:涪陵区、永川区、万州区、江津区、奉节县、南川区、秀山县、武隆县和荣昌县。每个项目监测县选择5个乡镇(不含城关镇),每个乡镇选择4个行政村作为监测点,每个监测点选择5户家庭作为监测户。每个乡镇选择初中、小学各1所进行学校卫生状况监测。监测县、乡镇、监测点(行政村)、监测农户的选择按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以保证样本的代表性。
(二)监测时间:2014年8-10月。
(三)监测内容与方法。通过查阅资料、访谈、现场观察、实验室检测等方法获得监测数据,并填写统一调查表格。
1.基本情况:包括收集监测县、监测点的人口学资料、环境卫生情况、环境卫生管理、村容村貌、居民健康等基础信息。
2.农村环境卫生情况:农村户厕类型、使用管理、粪便无害化处理情况,垃圾和污水来源、种类、数量、处理方式等情况,鼠、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情况,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情况。
3.农村学校卫生情况:包括监测地区初中、小学学校环境卫生状况及学生健康情况。小学每个年级随机选择1个班,初中每个年级随机选择2个班。通过查阅资料、访谈、现场观察和测量等方法获取监测数据,测量方法参照《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 18205-2012)及相关标准进行。
4.土壤卫生情况:包括土壤寄生虫和重金属污染等情况。每个监测点采集村中农田土壤1份。采样时,采集5-20cm深表层土壤,在1m2范围内按照5点取样法采集土壤混合为一个样品。用于蛔虫卵检测的样品总量不少于50g,用于重金属检测的样品总量为1000g左右。蛔虫卵测定方法采用饱和硝酸盐漂浮法,参照《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 7959-1987)进行。重金属测定土壤铅、镉、铬含量。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增加汞、砷等作为选测指标。铅、镉的测定按照《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1-1997)或《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0-1997)或其等效方法进行;铬的测定按照《土壤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09);汞的测定按照《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 第1部分 土壤中总汞的测定》(GB/T 22105.1-2008)进行;砷的测定按照《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 第2部分 土壤中总砷的测定》(GB/T 22105.2-2008)进行;土壤pH采用电位法测定。
三、组织实施
(一)职责分工。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组织、协调,予以资金保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质量控制、数据审核、分析及完成技术报告。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质量控制。遵循科学、随机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确定监测范围和对象。调查人员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并经过统一培训。参加监测工作的实验室要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措施。要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抽样复核。
(三)数据录入上报和审核。监测信息由项目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全国农村环境卫生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录入、上报,并于2014年11月15日前完成监测数据的录入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并于2014年11月30日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监测工作报告并报国家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局。
附件3:入户调查表(略)
附件4:农村学校卫生调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