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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安神补脑口服液等12个品种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并中止其药品批准文号效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4-12-29

发文字号

苏食药监注[2004]54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4-12-29

颁发部门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安神补脑口服液等12个品种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并中止其药品批准文号效力的通知

苏食药监注[2004]540号

2004年12月29日

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安神补脑口服液等12个品种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并中止药品批准文号效力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4]5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安神补脑口服液等12个品种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并中止药品批准文号效力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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