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4-30

发文字号

湘卫办发[2014]1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湖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4-30

颁发部门

湖南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的通知

湘卫办发[2014]18号

2014年4月30日

各市州卫生局,部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卫办发[2013]39号),之后又连续下发了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卫生监督体系开展坚决纠正医疗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坚决打击违规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4个专项治理子方案。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省卫生厅等10部门下发了《湖南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湘卫办发[2014]17号)。为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效果,经研究,决定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一次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和方法
  主要督查整治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情况,整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情况,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情况,整治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情况和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等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实施意见情况,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现场巡查、随机提问等方式,对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二、督查范围
  对全省14个市州卫生局和部分部省直医疗机构及厅直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督查。其中:每个市州被检查市直医疗机构不少于2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至少1家);部直医疗单位随机抽取1家;省直医疗单位随机抽取3家,厅直医疗卫生单位随机抽取3家。在本次督查的基础上,各市州卫生局要组织对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督查。

  三、督查组组成及时间安排
  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厅纠风办会同省卫生厅规财处、医政处、合管处、监督处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组成4个督查组分片开展督查。督查时间为5月上旬到中旬,督查组人员组成及具体督查时间另行确定,由各督查组联络员事前通知。督查工作总联系人:胡立民,联系电话:84822250。

  四、督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省委对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和整改工作非常重视,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最近专题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4]38号),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之前还汇总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委活动办第92期简报),省卫生厅专门印发了通知,要求全省卫生系统深入推进活动的开展。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结合实际将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并认真收集整理好前段专项整治工作资料迎接督查。
  (二)严肃认真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本次专项督查,督查组将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摸底抽查,收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及取得的初步成效,形成督查工作记录表(见附件1)。各市州卫生局在组织本地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时也要组织相关摸底抽查,并将督查情况汇总报送厅专项治理办公室。
  (三)建立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半月报制度。为了解汇总各地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厅专项治理办公室专门就该项专项治理制定了半月报表(见附件2),请各地按报表要求,从本月开始及时填写报送至厅专项治理办公室。

  附件:(略)

  1.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督查记录表

  2.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半月报表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