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总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临床试验监督抽查工作。为保障监督抽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司按照现行法规和文件要求,组织拟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现场检查程序》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现场检查要点》,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书面意见报送我司,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反馈。意见反馈时间截止至2016年4月25日。
传真:010-68362494
邮件:
信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注册司研究监督处。
邮编:100053
附件:1.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现场检查程序
附件:2.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现场检查要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器械注册司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