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武警总部卫生部:
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过程,我局拟近期在全国开展
一次集中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活动,为保证此次活动取得确实成效,做
到案件查处有的放矢、查处过程中各地协同一致,现对各地目前符合下列条件的药品案件进
行汇总:
一、各地目前正在查处的重大案件;
二、有可能进行追踪、深挖,查出制假售假黑窝点的案件;
三、造假严重、涉案金额较大或有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案件;
四、有明确线索,可以进行进一步查处的案件;
五、涉及到其它省市区或需要其它省市协助查处的跨地区案件;
六、曾在新闻媒体中报道或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
七、涉案嫌疑人(或单位)为常犯、屡犯人员(或单位);
八、其它认为有必要上报的案件。
对以上情况的汇总是确保打击假劣药品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请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认真做好有关调查汇总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收集,并按附表
(附后)填好后于9月底前上报。
附件:各地药品案件核实查处情况统计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
二○○○年九月十四日
各地药品案件核实查处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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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发生日期 │ │ 发生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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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办理机关│ │案件办理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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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件 │ │
│ 概 况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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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核实处理 │ │
│ │ │
│ 情 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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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 │ │
│ │ │
│ 调查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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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涉案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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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其它省市 │ │
│ │ │
│ 协办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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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危害程度│ □重大 □较大 □普通 │拟结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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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性质 │ □假冒药品 □药品质量 □流通秩序 □证照管理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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