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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三五”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1-24

发文字号

川卫函〔2020〕315号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四川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文内容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11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十三五”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川办发〔2017〕48号)(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十三五”规划》,以提升医防结合服务体系能力为核心、创建综合防治示范区为抓手,落地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面评价《“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经验成就,为“十四五”结核病防治工作提供参考,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794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终期评估工作,并参照国家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十三五”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方案》(以下简称全省终期评估方案,详见附件)。现就终期评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合理部署,按时完成
  开展终期评估既是全面总结防治经验的良好契机,也是进一步查找问题、提高结核病防治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全省终期评估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精心部署,细化评估方案,因地制宜开展工作;要严格把握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按时保质做好终期评估准备、实施和评估报告上报等工作。
  二、认真总结,严格复核,确保质量
  为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全省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效果,我省在国家抽样点基础上增加了省级抽样点,省级抽样点评估标准参照国家抽样点实施。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全省终期评估方案,组建综合评估组,负责评估工作的技术培训、答疑把关、复核验收等。要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全面梳理患者发现、规范诊疗和管理、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等防治措施,以及部门履职、经费投入、服务体系建设等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短板。参与评估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对照评估指标和要求,认真开展自评,负责评估数据收集和填报的单位要依据真实材料,实事求是开展数据汇总和填报,保证评估质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组织开展对全省的培训及评估,相关费用在2020年中央财政结核病项目中支出。
  三、查漏补缺,落实措施,完成指标
  我省“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部分指标数据截止到2020年12月底,各地务要对照规划和各项指标要求,集中力量查漏补缺,已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要保持不滑坡,有差距的要尽快完善,确保规划指标全面完成。

  附件:“十三五”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方案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



“十三五”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方案



  一、评估目的
  掌握全省各地贯彻执行《“十三五”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的情况,评价规划目标的完成情况,总结实施的成功经验和面临的挑战与困难,为落实“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推进“十四五”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提供支持。
  二、评估内容
  (一)各级政府制发《“十三五”规划》的情况及目标的完成情况。
  (二)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肺结核患者发现、规范诊疗和患者管理、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医疗保险和关怀救助、抗结核药品采购与使用等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三)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结核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履职情况;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投入、政策开发实施、宣传教育、科研创新以及国际合作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三、评估方法
  评估工作在省级、市(州)和县(市、区)同步开展,以各级自评为主。评估数据主要来源于常规监测和现场调查数据,同时开展漏报漏登率、知晓率、患者经济负担、结核病诊疗质量和学校结核病防治5个领域的专题调查。评估内容及数据来源见附件1。
  (一)常规监测。省级、市(州)和县(市、区)通过查阅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传染病信息管理系统、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和死因监测系统的数据,掌握“十三五”规划措施和相关活动的开展情况及规划指标的完成情况。
  (二)现场调查。省级、市(州)和县(市、区)通过查阅相关材料和现场调查等方式,掌握各级“十三五”期间结核病政策开发、经费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患者管理、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医疗保险和关怀救助、抗结核药品采购与使用等情况,并填写《“十三五”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现场调查表》(见附件2)。县、市数据填报由各级独立完成,市级审核并汇总所辖县(市、区)调查表后,录入现场调查数据库并上报省疾控中心,省疾控中心最终审核并汇总全省数据后上报中国疾控中心。
  (三)专题调查。专题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对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包括省级、市(州)和县(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获得肺结核漏报和漏登情况、肺结核患者经济负担状况和肺结核的诊疗质量状况;对不同类型的学校进行调查,了解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对社会公众进行调查,掌握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情况等。国家级抽样点已由国家确定,省级负责确定省级抽样调查点。省级负责对国家级抽样点开展调查,市级负责对所辖的省级抽样点开展调查。抽取的调查单位要积极配合完成有关专题调查,专题调查数据经复核后由市级录入专题调查数据库,并上报省疾控中心(专题调查细则由省卫生健康委另行文通知)。
  四、组织实施
  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成立省级评估工作组(工作组名单见附件3),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终期评估方案,培训下级,并抽查部分市(州)的评估工作,审定全省终期评估报告。
  省疾控中心制定终期评估方案和专题调查实施细则,对市级评估人员进行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参与对部分市(州)现场复核和验收;收集整理全省结核病常规监测数据、汇总分析全省现场调查和专题调查数据,完成终期评估报告。
  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成立市级评估组,负责本市(州)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州)疾控中心根据省级评估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本市评估方案和实施细则,收集分析本级的常规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数据,并组织开展全市的专题调查;开展终期评估工作的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对部分县(市、区)进行现场复核和验收,撰写本市(州)终期评估报告(撰写框架见附件4)并上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成立本级评估组,负责本级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市、区)疾控中心要严格按照本市(州)的评估方案和实施细则要求开展本级评估,收集分析本级的常规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数据,撰写本级终期评估报告并上报。
  五、工作进度
  (一)准备阶段(2020年10-11月)。
  1.2020年10月,接受国家级培训,组建省级评估组,制定“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方案和专题调查实施细则。
  2.2020年11月,印发终期评估方案和专题调查实施细则,培训市级。各市(州)组建本级评估组和工作队伍,制定本市评估方案和实施细则,培训县级。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
  1.2020年11月-2021年4月,各地开展终期评估工作。
  2.2020年12月31日前各市(州)完成现场调查 ,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数据库录入工作并上报省疾控中心。
  3.2021年1月至2021年4月,接受国家评估组现场抽查验收,省级、市(州)按照工作进展情况分别对下级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抽查复核和验收。
  (三)总结阶段(2021年5—9月)。
  1.2021年5月,省级、各市(州)汇总并复核评估资料。
  2.2021年6-7月,各市(州)完成本级评估报告,上报评估报告和数据库。
  3.2021年8月,省级完成终期评估报告。

  附:1.《“十三五”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内容和数据来源
    2.《“十三五”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现场调查表
    3.省级终期评估工作组名单(略)
    4.“十三五”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报告(参考框架)

附件1

《“十三五”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

终期评估内容和数据来源

附件2-1

《“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现场调查表

(省级)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编码:□□□□□□

附件2-2

《“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现场调查表

(市州级)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州)                 地区编码:□□□□□□

附件2-3

《“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现场调查表

(县区级)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地(市)_____县(区)           地区编码:□□□□□□

附件3

省级终期评估工作组名单(略)

附件4

《“十三五”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

终期评估报告(参考框架)

一、基本情况

二、“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三、“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一)规划制定与下发

(二)防治服务体系建设

(三)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主要成绩及经验

五、主要问题及建议

六、附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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