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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改造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1-12

发文字号

渝价[2010]1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0-01-12

颁发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改造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10]12号

2010年1月12日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申报内科、外科、骨科、五官科、妇产科病房床位费、陪伴费重新定价的请示》(渝十三院[2010]3号)收悉。根据现行政策,现重新核定你院改造病房床位收费标准如下:

  一、双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 40元
  (不带卫生间) 每床日 30元

  二、三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 30元
  (不带卫生间) 每床日 25元

  三、沙发式陪伴床 每床日 10元

  四、以上收费标准于文到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九龙坡物价[2008]8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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