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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单位与个人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07-03-20

发文字号

湘食药监安[2007]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湖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03-20

颁发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正文内容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单位与个人的通报
(湘食药监安[2007]2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2006年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和监测工作,进一步建立责任制,健全监测网络,克服人手少,资金紧张的困难,通过宣传发动和与各地卫生部门的密切配合,全省ADR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年全省采集并向国家中心报送报告表达37124份,比上年度增长215%,报告表总数居全国第三位,百万人口平均报告数居全国第五位;其中新的及严重的ADR报告表1510份,比上年度增长318%,居全国第六位。全省13个地区报告表数达到每万人口3.0份目标考核任务。其中郴州ADR报告表数为5281份,新的及严重ADR报告表数278份,每万人口报告表数的相对比值分别为11.61和0.61,处于全省前例,湘西、娄底、益阳、邵阳、株洲、衡阳、常德、怀化等13个市州的每万人口ADR报告表数均达到3.0以上;长沙、衡阳及张家界新的及严重ADR报告表数占总报告数的比6%以上;湘潭、岳阳ADR报告表数比上年度增长400%以上。(全省2006年度ADR报告表统计情况见我局网站)。

  为总结经验,巩固成绩,进一步推动ADR报告和监测工作,经研究,决定授予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5个单位“2006年度湖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综合奖”,授予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5个单位“2006年度湖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步奖”,授予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3个单位“2006年度湖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应急处理贡献奖”荣誉称号,授予李国清同志等17人“2006年度湖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不骄不躁,再接再厉。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同志务必继续努力,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力争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2006年度湖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综合奖

  1、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湘西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益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2006年度湖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步奖

  1、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2006年度湖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应急处理贡献奖

  1、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2006年度湖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个人

  1、李国清  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陈玲   湘西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文盛高  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徐卓   益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谭长生  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陈成钢  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谢天宁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文平澜  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9、许晓光  汨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邬 梅  怀化市药品检验所

  11、唐春辉  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2、周述香  湖南省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13、郑丽君  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4、唐善树  江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5、赵胜利  湖南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16、龙丽萍  湖南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17、阳国平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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