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拟制定药包材生物学评价与试验选择指导原则,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标准(见附件1)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起草说明见附件2。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见附件3),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陈蕾、康笑博
电话:010-67079566、67079620
电子邮箱:421@chp.org.cn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