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3288589(微信同号)
18983288589(微信同号)
18908392210(微信同号)
18980413049
2021-09-08
/
指导原则
海南省
现行有效
/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有关机构:
为进一步健全我省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持续提升全省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能力,切实服务和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我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1家省级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机构(以下简称“指导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项目
省级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机构。
二、遴选范围
海南省内具备开展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指导能力的科研、技术服务机构。
三、遴选条件
根据《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支撑机构建设推荐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指导机构建设主要包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标准、场所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置标准、支撑能力建设标准等四项内容。(详见附件1)
四、遴选程序
(一)自行申报。
申报时间: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24日。
申报方式:申报机构填写《海南省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申请表》(详见附件2),现场递交申请或通过邮箱递交申请。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327室职业健康处。
邮箱:wjw_zyjkc@hainan.gov.cn。
联系人:陈文静,电话:65360169。
(二)现场核查。10月中旬,省卫生建康委将组织专家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对申报机构进行实地核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专家评审。10月下旬,省卫生建康委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材料及现场核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采用百分制对申报机构基本情况、人才队伍、场所设置、设备配置共四项进行评分,并将支撑能力部分作为加分项,得分最高者中选。
(四)公示公开。10月下旬-11月上旬,在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结果确认。公示结果无异议,确定为“省级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机构”。
五、相关待遇
(一)悬挂“海南省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牌子,作为省级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机构;
(二)享受政府相关政策及资金支持。
六、遴选要求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遴选;
(二)涉法涉诉、失信机构不得报名;
(三)申报时间截至2021年9月20日15时,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海南省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建设标准》
2.《海南省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申报表》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列表:
附件1 海南省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建设标准.doc
附件2 海南省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申请表.doc
Pharma CMC2024-10-15
摩熵医药(原药融云)2024-08-21
数屿医械2024-06-24
数屿医械2024-06-13
数屿医械2024-05-30
摩熵医药(原药融云)2024-05-27
药事纵横2024-02-28
药通社2023-12-26
摩熵医药(原药融云)2023-12-13
药通社2023-06-25
2024-11-15
2024-11-14
2024-11-01
2024-10-31
2024-10-30
2024-10-30
2024-10-30
2024-10-29
2024-10-28
2024-10-24
2024-10-24
2024-10-23
2024-10-23
2024-10-22
2024-10-21
2022-08-10
2022-07-22
2022-07-22
2022-05-23
2022-03-11
2022-03-04
2022-02-23
2022-02-07
2022-01-19
2022-01-17
2021-12-31
2021-12-28
2021-11-26
2021-11-25
2021-11-12
2022-08-10
2022-07-25
2022-07-22
2022-07-22
2022-06-30
2022-06-23
2022-05-23
2022-04-27
2022-04-24
2022-03-11
2022-03-04
2022-02-23
2022-02-18
2022-02-18
2022-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