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关于北京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情况的通报
京卫老年妇幼字[2017]10号
2017年3月9日
各区卫生计生委:
儿童健康是人类持续发展的基础,做好儿童健康工作对于提高人口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实现健康中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区高度重视儿童健康,以保护儿童健康权益、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为重点,创新开展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努力促进儿童营养、体能、智能、心理、社会适应能力全面发展。西城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成为北京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房山和通州区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评估验收,成为国家级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
一、主要成绩
(一)高度重视,政策保障
北京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开展6年以来,得到各区高度重视与支持。房山区、通州区将其列入区域优先发展项目,纳入“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区政府将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成立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投入专项经费用于房屋装修改造、设备配置等。2014-2016年,通州区政府共投入2523万元、房山区政府每年投入约24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工作。房山区、通州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均达40人以上。房山区业务用房面积2000余平方米,通州区为1800余平方米。门头沟区政府免费为0-1岁户籍儿童开展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测查等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项目。西城区、丰台区卫生计生委克服房屋、人员、地域等困难,支持并协调解决业务用房,关注和支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
(二)部门配合,创新发展
各区在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初期建设和运行中,区卫生卫计委积极与区体育、教育、残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沟通,密切合作,举全区之力为儿童办实事。房山区、通州区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各相关部门职责。大兴区残联提供“困难儿童”活动场地,配备干预训练实施设备,加强特殊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三)多措并举,优质服务
各区多措并举开展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保障广大儿童享有优质服务。房山区、通州区结合辖区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系统、规范的管理办法、服务流程、技术规范及岗位职责等,开展儿童生长发育、营养指导、智能开发、感统训练、心理保健等服务,工作中注重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等科室合作,将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有效延伸,工作有创新、有突破、有发展。房山区积极开展家庭育儿规划及父母育儿技能评估,帮助父母掌握育儿技能,制定育儿规划,为儿童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确保安全的生活环境。通州区积极探索以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促进托幼机构儿童健康发育水平的模式,拓展服务范围,针对性指导儿童家长对孩子进行健康管理。平谷区通过政策上倾斜、管理上支持、技术上搭车等措施,使得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发生质的飞跃。海淀区、东城区眼及视力保健和口腔保健工作成绩突出,特别是海淀区,从房屋、设备、人才引进以及奖励机制方面给予较大扶持,做到工作规范、流程合理、服务到位、管理精细,深受广大儿童及家长好评。
(四)人才培养,持续发展
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是儿童健康保障的新领域,妇幼健康管理者和工作者在摸索中找出路,探索中求规范,运行中寻发展。各区妇幼保健机构注重人才培养,争取人才引进倾斜政策,制定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多种途径落实卫生、体育、幼教、心理、管理等专业人员,搭建人才队伍梯队,涌现出一批年轻有为的专业骨干,全市已有300余名专业人员成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的生力军。海淀区在制定《北京市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指南》及《北京市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技术规范》等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为全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开展做出突出贡献。房山区成功举办全国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培训班,接受全国各地学员进修学习,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通州区与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共建儿童早期发展与教育研究基地,与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共建教学实习基地。房山区、通州区、海淀区等均在国家核心期刊及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二、工作要求
面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我市儿童健康服务需求持续增长,保障儿童健康任务日益艰巨,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各区妇幼健康工作者需举全力“抓落实、重推进、补短板”,四个市级示范基地及两个国家示范基地应积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巩固创建成效,进一步提高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水平。2017年北京市及国家将继续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各区要以此创建为契机,严把创建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一)坚持顶层设计,强化精细管理
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要继续重视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按照国家及北京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示范标准积极推进,协调解决经费投入、人员配备、房屋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为做好儿童健康服务工作创造良好支持环境。
(二)夯实工作基础,重视保健服务
各区妇幼保健机构要按照《北京市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指南》、《北京市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技术规范》、《北京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建设标准(试行)》及日常工作要求,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内涵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工作质量和服务满意度。
(三)创新服务模式,突破工作难点
各区要积极探索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与产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科等有效衔接,创新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全市优质专科资源辐射作用,实现资源下沉,开展儿童口腔保健、眼及视力保健、心理保健等服务,提高各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服务能力与水平。各区要针对服务人群的迫切需求和自身发展的瓶颈问题进行调查和研究,探讨解决办法,突破工作难点,不断提高儿童健康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注重人才培养,搭建人才梯队
各区要针对当前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人员配备不足等情况,制定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增加儿童早期综合发展中心人员数量,合理搭建人才梯队。组织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人员岗位培训,通过理论学习、外出进修、出国交流、岗位练兵、技能大赛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培养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专家队伍、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提升管理和专业技术服务水平,打造一支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五)重视健康教育,传播养育知识
各区要重视健康教育工作,在儿童及看护人获得感上求实效。通过新媒体、孕妇学校、家庭访视等多种形式,传播儿童养育知识,加强父母或养育人对儿童的健康管理,提高婴幼儿家庭科学育儿水平,推进我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