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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2019年浦东新区中医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28

发文字号

浦卫计中医[2019]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9-04-28

颁发部门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正文内容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2019年浦东新区中医考核工作的通知

浦卫计中医[2019]7号

2019年4月28日

各有关单位:

  2019年,浦东新区中医工作将进一步加强中医质控质量管理,不断提升中医服务内涵和质量。2019年浦东新区中医考核工作包括中医质量控制和中医公共卫生两部分(总100分)。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质量控制总分70分,中医公共卫生总分30分;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质量控制总分90分,中医公共卫生总分10分。中医质控由浦东新区卫计委监督所牵头,并由中医质控中心组织实施,年中督查内容为浦东新区中医综合评价指标复核,年末督查内容为质控体系全覆盖督查;中医公共卫生考核由医管中心、各专业站所组织实施,每年年中、年末各开展1次督查,考核成绩分别占全年成绩的30%、70%;中医工作总分、中医质控、中医公共卫生分数汇总后各自排名。

  我委根据2018年中医质控管理情况,结合2019年浦东新区中医药重点工作要求,调整、增补各专家组名单,并组织专家对《2019年度浦东新区中医工作质量控制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浦东新区中医工作质量控制标准(2019年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0年起,若无重大修改内容,将沿用《浦东新区中医工作质量控制标准(2019年版)》标准,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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