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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9-07

发文字号

渝中医[2009]5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9-07

颁发部门

重庆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督导检查的通知

渝中医[2009]57号

2009年9月7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市中医院:

  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渝中医[2009]4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医医院内涵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推动“医院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秋季防控工作,消除国庆期间医疗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于9月中下旬开展全市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督导检查。请各区县卫生局严格按照《2009年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督导检查方案》要求,结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及《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细则》,认真开展自查督导工作。

  联系人:屈玮
  联系电话:67727591 传真:67727591
  电子邮箱:67706807@163.com

  附件:2009年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督导检查方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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