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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上杭县上生单采血浆站执业登记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6-12-27

发文字号

闽卫医政函[2016]62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12-27

颁发部门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上杭县上生单采血浆站执业登记的批复

闽卫医政函[2016]622号

2016年12月27日

龙岩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上杭县单采血浆站复查情况的报告》(龙卫综[2016]62号)收悉。

  根据《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8号)及《卫生部关于修订印发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0]424号),我委组织专家组于11月15日进行项目现场技术审查。经审查,上杭县上生单采血浆站项目符合单采血浆站开采条件,同意该站执业登记,采浆区域为上杭县。

  请你委及上杭县卫生计生局根据有关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规范运行,定期对该站供浆者管理、实验室质量管理、血浆采集与储存管理等动态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和指导相关企业做好单采血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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