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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浙产道地药材“浙八味”振兴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7-07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7-07

颁发部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正文内容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浙产道地药材“浙八味”振兴项目的通知

2011年7月7日

各市、县(市)经信委(经贸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我省是全国中药材重点产区之一。浙产道地药材“浙八味”,以其优良品质、确切疗效享誉国内外,是我省多种中成药、保健品和临床配方的重要原料。为做好“浙八味”道地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加快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推动以“浙八味”中药材为原料的饮片加工和中成药发展,促进全省中药产业的转型升级,经与工信部衔接,我委拟依托国家中药材扶持专项的实施,编制上报“浙八味”振兴方案。为此,要求各地组织相关企业申报浙产道地药材“浙八味”振兴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浙八味”是指浙贝母、延胡索、白术、白芍、玄参、菊花、麦冬、温郁金八味浙产道地药材。振兴项目建设期限为2012-2014年。项目范围包括:
  (一)“浙八味”种植项目
  “浙八味”选育优良品种繁殖基地、规范化种植技术示范基地、特色种植基地建设,重点支持中成药和饮片加工骨干企业配套建设的“浙八味”种植基地、具有带动和示范作用的大型种植基地等。
  (二)“浙八味”深加工项目
  以“浙八味”为主要原料的中成药新药研发、中成药二次开发项目;“浙八味”饮片加工的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和改造项目;“浙八味”为主要原料的保健产品开发和产业化项目;“浙八味”为主要原料的产品技术装备改造提升项目。
  (三)“浙八味”科研、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浙八味”繁育技术熟化研究、良种产业化生产;为“浙八味”生产和基地建设提供成熟共性技术,包括良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加工以及规范化生产技术的培训、推广和应用;为企业培养急需技术人才的生产技术服务平台、技术创新中心、检测服务中心、技术培训中心、产学研结合等平台建设。
  (四)“浙八味”供应和质量保障平台建设项目
  在“浙八味”主产区,建设集检测、初加工、贮存、销售、配送等功能为一体的药材供应体系;建设提高“浙八味”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浙八味”质量可追溯质量保障平台;稳定药材供货价格,降低企业采购成本的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二、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参照《关于印发浙江省中药现代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0]119号)要求,结合工信部《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11]289号)相关要求执行。申报材料格式具体见“浙八味”振兴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和“浙八味”振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要求(见附件2)。项目空白表可从省经信委门户网站http://fbya307ff7dce4a946e0bec5d9bb60b2df8dh690ffk0fb50q6u9w.fizh.ncu.cwkeji.cn:8080��化办处室查阅本通知附件下载。申报材料纸质一式5份、电子文档1份。

  三、申报时间要求
  (一)请各市、县(市)经信委(经贸委、经委、经贸局)抓紧组织做好辖区内相关企业和科研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并经初审同意后汇总上报我委。省属单位申报项目加盖单位公章后直接上报我委。
  (二)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0日。
  (三)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省经信委医化办,邮编310007。
  联系人:蒋华华,联系电话:87058085,电子邮箱:jianghh@zjjxw.gov.cn。

  附件:

  1. “浙八味”振兴项目申报表

  2. “浙八味”振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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