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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召开全国药品监督管理财务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3-04-01

发文字号

国药监办[2003]122号

信息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正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为全面推进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垂直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财务部门积极配合体制改革工作,为确保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正常运转及各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财务工作,经研究,拟于2003年5月召开全国药品监督管理财务工作会议。为开好这次会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总结本单位财务工作的总体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以来财务管理工作的全面情况,尤其要对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经费、资产划转及经费保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二)基础设施、装备现状、建设规划情况、投资需求和落实情况。有中央补助地方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建设专项经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总结2001年和2002年的专项经费使用、基础设施、装备情况及地方资金配套情况。
    (三)结合当前情况,提出做好2003年及今后一段时期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财务工作的建议和工作思路。

    二、局各直属单位要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5年来的财务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建议和今后工作思路。

    三、工作总结既要写好的经验和做法,也要提出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措施。

    四、各单位财务工作总结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于2003年4月20日前寄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资金管理处。

    五、全国药品监督管理财务工作会议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周晓燕
    联系电话:(010)68313344-1733
    传真电话:(010)6831199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四月一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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