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4]108号
2014年7月13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14-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14-2020年)
为保障食物有效供给,优化食物结构,强化居民营养改善,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顺应我省人民群众改善食物营养结构和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把保障食物有效供给、促进营养均衡摄取、统筹协调生产与消费作为主要任务,把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人群作为突破口,着力推动食物与营养发展方式转变,以营养目标指导食物消费,以食物消费目标引导食物生产,实现食物生产-消费-营养目标的有机协调统一,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目标。
食物生产量目标。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全面提升食物质量,优化品种结构,稳步增强食物供给能力。到2020年,全省粮食生产能力达到3500万吨,油料产量达到250万吨,肉蛋奶总产量达到610万吨,水产品产量达到260万吨,蔬菜总产量达到3400万吨,水果总产量达到280万吨。粮食、油料、肉类、蛋类、奶类、水产品等生产稳定发展,全省蔬菜、畜产品和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种植业、养殖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分别达到70%、90%,产品质量显著提升。全省获得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总数量达到3000个以上,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数量达到1800个以上,获证企业600家以上,有效使用有机食品标志的产品数量达到500个以上,获证企业300个以上,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50个以上,无公害、有机、绿色等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有较大提高。
食品工业发展目标。加快建设产业特色明显、集群优势突出、结构布局合理的现代食品加工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品牌信誉好、产品质量高、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中型食品加工及配送企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食品加工业,提高转化率和附加值,推进食品工业规模化、规范化、产业化,大力发展营养化、功能化、保健化食品,丰富产品结构,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到2020年,传统食品加工程度大幅提高,食品加工技术水平明显提升,全省食品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15%以上。
食物消费量目标。推广膳食结构多样化的健康消费模式,控制食用油和盐的消费量。到2020年,全省人均全年口粮消费135公斤、食用植物油12公斤、豆类13公斤、肉类29公斤、蛋类16公斤、奶类36公斤、水产品24公斤、蔬菜140公斤、水果60公斤。
营养素摄入量目标。保障充足的能量和蛋白质摄入量,控制脂肪摄入量,保持适量的维生素和矿物质摄入量。到2020年,全省人均每日摄入能量2200-2300千卡,其中,谷类食物供能比不低于50%,脂肪供能比不高于30%;人均每日蛋白质摄入量78克,其中,优质蛋白质比例占45%以上;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微量营养素摄入量基本达到居民健康需求。
营养性疾病控制目标。基本消除营养不良现象,控制营养性疾病增长,遏制相关危险因素流行。到2020年,全省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5%以下;全人群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其中,孕产妇、老年人贫血率控制在15%以下,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居民超重、肥胖和血脂异常率的增长速度明显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生产稳定、调控有力的食物数量保障体系。实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稳定耕地面积,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调整农业结构,提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和保供能力。大力发展养殖业,提高牛肉、羊肉、禽肉、水产品、牛奶供给消费比重。广辟食物资源,发展森林食品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杂粮生产。积极推进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加强市场网络和配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形成安全卫生、布局合理的现代食物市场流通体系。加强农产品数量安全智能分析与监测预警,健全食用农产品收储体系,增强宏观调控能力。
(二)构建体系完备、监管到位的食物质量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全过程的食物安全监管制度,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规范食物生产、加工和销售行为。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集中创建一批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完善投入品管理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发挥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作用。加强食物品牌建设,推进食物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加大对失信企业惩处力度,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加强食物安全信息共享与公共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舆论监督和引导。
(三)构建定期监测、分类指导、引导消费的居民营养改善体系。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系统,定期收集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信息,针对营养健康问题及相关危险因素,制定分类营养干预计划和措施,并在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加以实施。坚持把营养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全民健康教育规划,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核心内容,分类制定不同人群的营养知识健康教育方案和膳食指导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营养教育,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
三、发展重点
(一)重点产品。
大力发展配制米、营养强化米、留胚米、发芽糙米和小包装米生产,开发适销对路的方便米制食品、多种食品专用粉、营养挂面、方便面、速冻面团、冷冻面、鲜切面、调理快餐面等方便食品,加快推进传统面制主食品产业化,不断提升生产能力与产品档次。
大力组织菜籽油生产,积极开发生产大豆油、玉米胚芽油、茶籽油、芝麻油和稻米油,重点开发生产调和油、专用油、营养保健油,重点研发茶油、牡丹籽油等特色营养油产品,以及油脂植物蛋白、卵磷脂等精深加工产品。
大力发展冷鲜分割肉、调理肉制品、熟肉制品等三大类主导肉产品以及功能性肉制品。推广清洁蛋加工,开发强化营养蛋等禽蛋产品。全面推行优质水产品生产,开发调理、速冻、休闲等深加工水产品。
大力开发大豆系列制品、杂粮及其深加工制品,开发有利于健康的低盐、低糖、低脂肪、低胆固醇、低热量和高纤维食品,开发适合消费者食用和喜爱的休闲方便食品。
大力发展乳制品生产,加快推进合肥、马鞍山、淮南等地优质奶源基地建设,提高原料奶质量。加强巴氏杀菌乳、超高温灭菌乳、酸乳等液态乳制品的生产,积极开发新品种,强化产品营养及保健功能;发展配方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等产品;加强干酪和功能性乳制品的研发和生产;鼓励开发其他特色含乳食品。
大力发展果蔬食品,推进果蔬基地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增加总量、保证质量、优化结构,建设和完善鲜食果蔬生产、保鲜、储运的安全供应体系。利用我省果蔬资源,发展脱水加工,开发果蔬汁、果蔬粉、冻干果蔬、调理果蔬和膨化果蔬等精深加工。积极开发具有特色的食用菌、板栗等产品。积极开发果蔬功能产品、方便食品和休闲食品等新型果蔬加工产品,着力提高传统酱菜等产品的营养和品质。
大力发展无公害茶、生态茶和有机茶等,支持黄山、宣城、六安等地企业采用先进加工技术,开发袋泡茶、速溶茶、保健茶、液体方便茶等新型茶饮料,利用分离、纯化、发酵等现代技术,提取茶多酚、茶色素、生物碱、脂多糖等具有多种保健功能的产品。
(二)重点区域。
1.贫困地区。采取扶持与开发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贫困地区居民食物消费水平。针对贫困地区环境条件差、生产生活水平低的实际,把促进发展,稳定收入,尽快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同时,创新营养改善方式,合理开发利用当地食物资源。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采取营养干预措施,实现贫困人口食物与营养的基本保障和逐步改善。
2.农村地区。加大对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投入力度,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商贸与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将城镇现代流通业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开拓农村食物市场,方便农村居民购买食物。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农村学龄前儿童和婴幼儿的营养问题,开发种类齐全、营养素含量充足、价格低廉的营养食品,让农村地区居民用上营养补充产品。
3.流动人群集中及新型城镇化地区。加快小城镇、工业园区以及流动人口集聚地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城镇餐饮业监管力度,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饮食条件,加强对在外就餐人员及新型城镇化地区居民的膳食指导,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和合理膳食模式,控制高能量、高脂肪、高盐饮食,降低营养性疾病发病率。
(三)重点人群。
1.孕产妇与婴幼儿。做好孕产妇营养均衡调配,重点改善低收入人群孕妇膳食中钙、铁、锌和维生素A摄入不足的状况,预防中高收入人群孕妇因膳食不合理而导致的肥胖、巨大儿等营养性疾病。大力倡导母乳喂养,重视农村地区6至24个月龄婴幼儿的辅食喂养与营养补充,加强母乳代用品和婴幼儿食品质量监管。
2.儿童青少年。着力降低农村儿童青少年生长迟缓、缺铁性贫血发生率,做好农村留守儿童营养保障工作。遏制城镇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增长态势。将食物与营养知识纳入中小学课程,加强对教师、家长的营养教育和对学生食堂及学生营养配餐单位的指导,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强化营养干预,加大蛋奶供应,保障食物与营养需求。
3.中青年人。引导中青年人改变不合理的饮食习惯和生活规律,注重膳食结构,平衡食物摄入营养,多吃蔬菜、水果、高蛋白(如牛奶、鸡蛋等)、低脂肪等食物,坚持适当体育锻炼,提高中青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4.老年人。研究开发适合老年人身体健康需要的食物产品,重点发展营养强化食品和低盐、低脂食物。开展老年人营养监测与膳食引导,科学指导老年人补充营养、合理饮食,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工作落实保障机制。建立由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相关部门参加的厅际协调机制,负责做好本计划的实施工作。坚持把食物与营养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规划,开展全省居民营养与基本健康监测工作,定期发布居民食物消费与营养健康状况报告,引导居民改善食物和营养状况。加快食物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生产、加工、流通、质检等各相关环节的统一管理,保障我省食物生产与消费协调发展,逐步建立起我省现代食物发展管理体系。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当地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保证食物与营养发展目标实现。
(二)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推进食物与营养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和营养发展工作的投入,积极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优先安排营养监测和干预项目的实施,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研究和制定相关扶持政策,鼓励无公害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乳制品、豆类、水果、蔬菜等优质产品生产发展,建立健全食品工业体系。加快推进粮食工程、菜篮子工程和良种种苗工程建设,不断提高产量和质量,优化品种结构,保障有效供给。支持实施新的食物营养工程,建立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快速运销网络,研究推进绿色食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新方式、新业态。
(三)着力重点工作,夯实食物与营养发展的物质基础。全面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地方政府食物安全责任。加强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以粮食生产“三大行动”、畜牧业升级计划、水产跨越工程、蔬菜提升行动、茶产业振兴工程等为依托,加快转变我省食物与营养发展方式,建立营养需求与生产相协调、数量安全与质量安全并重的发展模式。加强冷链、仓储、加工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县乡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水平。完善国家和省级储备,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加强流通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城市商业集聚区、15分钟便民消费圈建设。
(四)抓住关键环节,加快食物与营养科技创新。针对食物、营养和健康领域的重大需求,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加强对食物与营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研究,示范和带动生产向集约化、高效化、安全化方向发展。重点支持食品生产、加工、营养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团队建设,不断提升我省食物与营养重点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食品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食物与营养科技投入,建立产品创制与市场开发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协同创新机制,调整食品工业结构,加速传统食品工业优化升级。
(五)发展食品加工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加强食品行业发展的规划,依据我省食物资源特色,以“671工程”为载体,进一步开发系列化的精深加工食品,努力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建立健全食物产品生产流通追溯体系,切实加强食物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障食物安全。抓紧开展食物与营养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适时开展相关立法工作。依法规范食物生产经营活动,开展专项治理整顿,营造安全、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
(六)加强引导和指导,提高全民营养意识。成立省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加大食物与营养知识普及力度,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和合理膳食模式。引导居民形成合理的食物消费模式和科学的膳食模式,传承以植物性食物为主、动物性食物为辅的优良膳食传统,预防和控制营养性疾病。广泛开展营养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