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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扬中国疫苗监管体系评估相关单位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1-03-02

发文字号

食药监办外[2011]31号

信息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正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2011年2月18日,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发出通知,中国疫苗监管体系通过世界卫生组织评估。这说明我国具备了较为完整的药品监管体系,疫苗产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疫苗质量得到广泛认可。

  在评估工作中,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相关工作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中国疫苗监管体系评估各项工作任务,保证了评估的顺利通过。为弘扬先进,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7个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全系统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学习先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围绕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附件:表扬单位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
                 表扬单位名单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河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国家药典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际合作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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