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我局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审查组,于2004年12月23至25日对你局所属黑龙江省医疗器械检测所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我局认可该所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等53种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见附件)进行检测。认可有效期5年。
附件: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