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桥镇创建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实施方案
嘉江府发[2011]15号
2011年6月3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江桥镇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根据《嘉定区食品“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镇打造食品安全镇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狠抓落实,坚持“创建与整治、打击与规范、疏与堵、点与面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以点带面,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创造“安全、放心”的食品经营和消费环境,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
二、示范区域
以创建江桥镇靖远路新世界广场为主着力打造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包括主街道旁所有的餐馆(包括小餐馆)、食品店。
三、主要目标
1、街区内不存在无证经营现象;
2、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
3、街区内70%以上餐饮单位采用“规范化管理”等先进的方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
4、街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比例达到50%;
5、街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6、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四、职责分工
江桥镇政府:总体负责示范街创建方案、标准的制定;落实专项创建资金;组织市、区两级职能部门对规范化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嘉定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江桥分所:负责具体餐饮单位创建达标的监督指导及推进工作、开展量化分级的评分与检查;加大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规范化监督管理;协助各餐饮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考核奖惩等机制。
新世界广场物业公司:开展美食街示范街镇创建氛围的营造,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协调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各项工作。
餐饮单位:树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规范内部食品安全管理。
五、实施步骤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5月)
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创建单位,落实创建街道,召开动员会进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6月-11月)
全面指导督促示范街相关餐饮单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并分别收集整理创建资料。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示范街创建宣传活动,提升示范街影响力,同时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2月)
11月底前,对示范街创建工作进行自检自查,总结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12月底前,区、市、国家组对示范街创建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六、验收标准
1、内部管理制度齐全并有效实施:明确餐饮单位法人(业主)负总责,建立内部食品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内部食品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2、许可管理:持有效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并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方式加工供应食品;不擅自更改核定的面积、设施与布局或使用功能;餐饮服务许可证和监督公示牌悬挂或者摆放醒目处。
3、人员卫生管理: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证,重点从业人员培训合格上岗操作,个人卫生符合要求。
4、场所环境卫生:墙壁、天花板、门窗保持清洁,无蜘蛛网、霉斑及明显积垢;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油污,排水沟通畅;垃圾桶加盖并外观清洁。
5、设施设备卫生:操作台、冰箱表面、脱排油烟机等加工设施设备与加工用具无明显积垢,保持清洁;有防尘防蝇设施并能有效使用;
6、食品原料卫生:按规定索取食品原材料证件和有效购货凭证,并并做好台帐记录;不采购经营国家及本市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食品与非食品、有毒有害物品分开储存。
7、粗加工水池有标识、荤素食品分类清洗;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无交叉污染;生熟容器,工用具有明显区分标志,不混用;食品烧熟煮透,储存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储存温度和时间符合要求;
8、更衣、洗手消毒设施、空气消毒设施,空调设施、冷藏设施等能正常运转,温度控制在25摄氏度以下;专间内不得存放非直接入口食品、未经清洗处理的水果蔬菜、杂物等
9、餐具消毒卫生:餐具清洗水池与粗加工水池分开,餐具消毒保洁符合卫生要求;一次性餐饮具须索取供应单位营业执照及检验合格证。
七、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是一项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确保公众食品安全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扎实推进示范工程建设,政府相关部门及各餐饮单位内部要确保创建专项资金到位。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餐饮单位要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作为一项重要的食品安全工作来抓,强化创建领导组织体系,落实法人(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内部监督、自律机制。嘉定食品药品监督所江桥分所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创建方案的制定和落实。
(三)广泛宣传,典型带动。
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工程目的和意义,通过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创建带动江桥镇整体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严格标准,常态管理。
严格按照示范街创建标准开展各项活动,把创建工作成果运用到日常监管工作实践,完善食品安全示范街的规范要求,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监管长治久安。验收合格的单位,将在年底的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