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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0-11

发文字号

穗府办[2018]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广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10-11

颁发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内容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府办[2018]6号

2018年10月11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计生委反映。

  广州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我市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全市逐步全面推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引导公立医院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效益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为着力点的现代医院管理理念。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
  1.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
  (1)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落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职能,代表政府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监督指导公立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执行等。加强公立医院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对公立医院实施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2)全面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对公立医院按政府要求承担的应急救治、救灾、疾病预防控制、对口支援、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细化落实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类别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探索建立与服务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及“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的财政支持方式。(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3)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探索设立药事服务费,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控费节流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18年底前全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按照“两个允许”要求,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工资总量和薪酬总体水平,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5)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广州地区公立医院考评信息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广州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质量控制工作新机制,定期组织、全面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公立医院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医院等级评审、院长任命和选聘、院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挂钩。(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6)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编制制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或人员总额,逐步探索推行备案制、员额制管理。区域医联体可探索建立“编制周转池”灵活管理使用编制。从2018年起,有条件的新设公立医院可探索实行员额制管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政府)
  2.加强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
  (1)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改革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服务评估认证制度和等级医院评审评价制度,对三级医院开展巡查。推进医院和医务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大检查、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等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重违反行风建设的行为,要建立问责机制。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控费和安全监管,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2)全面推开医保智能监控工作。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从严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坚持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设备配备适度适用原则,严禁举债建设、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和豪华装修,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4)强化对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和审计监督。对公立医院预算、决算、结余资金、资产、负债等事项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并按规定组织开展经济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医院财务报告制度和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3.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公立医院按规定自主行使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设置、中层管理人员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权限。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和分配激励机制,允许将收支结余的资金按规定用于奖励性分配。到2018年,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40%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4.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公立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每年重点向社会公布公立医院收支情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价格、转诊、医疗费用和满意度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办医院信用评价与服务能力评审制度,规范行业信用行为。(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二)规范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5.以医院章程规范内部治理结构。2018年底前,各级各类医院应制定章程,以章程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医院章程应包括医院性质、办医宗旨、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体制、经费来源、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监督机制、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群团建设,以及举办主体、医院、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明确党组织在医院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6.健全医院决策和民主管理机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院长作为医院运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逐步推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目标年薪制,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经医院党组织会议研究同意。到2018年底,各级各类医院要全部组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为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资产多元化、实行托管的医院以及医联体等,可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7.健全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健全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及质量管理机制。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院、科两级责任制,加强对门诊、急诊、药学、医技等重点部门和医疗技术、医院感染等重点环节的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临床服务行为。推广临床路径管理。将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评价范围。(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8.健全人员管理和人才培养制度。建立健全人员聘用管理、岗位管理、职称管理、执业医师管理、护理人员管理、收入分配管理等制度。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允许医院聘用兼职人员,允许医院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多点执业或开办诊所。加强医教协同,强化全员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健全终身教育学习体系。建立临床医师进修制度,健全中医师承制度。到2020年,全市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师100%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9.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公立医院所有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到2018年底,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10.健全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到2018年底,建立以质量为核心,以公益性为导向,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风险程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患者安全等为要素的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科技成果转化转让所得收益用于科研团队(人员)的奖励部分、医院承担的各类财政资助科研项目资金用于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部分暂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调控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11.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加大临床医学研究投入,设立专门面向临床研究的科研计划和项目,加大对杰出青年、优秀医生等医学人才的科研资助力度。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医学研究,促进中医药、生物工程等多领域创新融合发展。加强基础学科、临床学科、辅助诊疗学科、医学工程学科、现代信息学科的交叉融合。三级公立医院应建立临床技术研究应用支持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12.健全后勤管理制度。加强基础设施、设备物资、能源等资源管理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医院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论证,建立信息化环境下的医学设备物资、物流精细化管理制度和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优先选用国产医用设备和耗材。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进设备管理、物流、后勤服务社会化。(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13.健全医联体权责共担制度。制定医联体章程,明确医联体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建立完善双向转诊管理规范,理顺工作流程。建立内部资源共享机制,促进人员、检验检查、消毒供应、后勤保障一体化管理。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让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14.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智慧医疗服务模式建设,按照广州市健康信息化总体规划要求,全面接入广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及时、完整、准确地上传健康档案和运营数据,启用基于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健康档案调阅、分级诊疗、区域诊断中心和远程医疗等区域协同应用系统,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互联互通。基于市平台实现与医保、预算管理、药品监管等系统有效对接。2018年底前,实现全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互联网移动支付,推进有条件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着力抓好信息安全工作,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防范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15.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办院理念,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形成良好医德医风。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16.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持续优化就医流程,科学实施预约诊疗,推行日间手术、智慧医疗、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等模式,开展诊间结算、检查检验结果推送、异地就医结算等便民服务。到2020年,所有医院应为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群体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医院可推行“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到2018年底,全市90%以上的三级公立医院成立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到2020年,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志愿者服务全覆盖;有序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加强经费保障,规范行业管理,扩大公立医院“社工+医务”覆盖范围。(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三)全面加强医院党的建设。
  17.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委等院级党组织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真正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医院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明确公立医院党委职责,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健全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医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确保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政策部署在医院落到实处。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把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公立医院党组织重要任务,努力建设患者放心、人民满意的现代医院。(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各公立医院)
  18.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坚持把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规划,同步推进。落实将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内容按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各环节、全过程。加强和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合理设置医院党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由内设机构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建立科学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作为衡量医院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工作业绩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把党组织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积极推进活动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和载体创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现党建和业务协同发展,双促进、双提升,着力培养一支品德高尚、技术精湛、服务优良、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队伍,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各公立医院)
  19.加强社会办医院党组织建设。加大社会办医院党组织组建力度,批准设立社会办医院时,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行属地管理与主管部门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社会办医院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规范党组织隶属关系,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全市社会办医院全覆盖。社会办医院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发挥好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在单位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以及在维护各方权益方面的协调作用,主动把党建工作融入医院的发展。(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三、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各区要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同时注意挖掘、总结并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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