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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抗氧化功能评价方法等9个保健功能评价方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4-23

发文字号

国食药监保化[2012]107号

信息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正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的要求,加强保健食品准入管理,切实提高准入门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了抗氧化等9个功能的评价方法,已经保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2年5月1日起,对受理的申报注册保健食品的相关产品检验申请,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新发布的9个功能评价方法开展产品功能评价试验等各项工作。


  附件:1.抗氧化功能评价方法
     2.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评价方法
     3.辅助降血糖功能评价方法
     4.缓解视疲劳功能评价方法
     5.改善缺铁性贫血功能评价方法
     6.辅助降血脂功能评价方法
     7.促进排铅功能评价方法
     8.减肥功能评价方法
     9.清咽功能评价方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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