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听力障碍专科医院、永久医院新建、改扩建病房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07-05-18

发文字号

津价医药[2007]11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天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06-01

颁发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正文内容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听力障碍专科医院、永久医院新建、改扩建病房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7]117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天津市听力障碍专科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7]94号)和《关于永久医院改扩建病房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7]9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市听力障碍专科医院、永久医院新建、改扩建病房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 市听力障碍专科医院
  双人间12间24张床,床位收费标准48.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普通多人间1间6张床,床位收费标准22.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市永久医院
  (一)双人间58间116张床,床位收费标准48.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三人间15间45张床,床位收费标准30.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三)多人间2间10张床,床位收费标准22.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四)母婴同室病房(30张床),床位收费标准31.5元/床·日(含婴儿床、医疗废物处置费)。
  (五)鉴于病房面积和结构所限,陪床费暂不批复。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07年6月1日起执行。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