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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3
穗安监规字[2016]266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广州市
现行有效
2017-05-01
广东省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申请用人单位情况 | ||||
企业名称 | ||||
详细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员工总数 | 接害人数 | |||
行业分类 | ||||
职业病风险分类 | □严重 □较重 □一般 | |||
最近一次现状评价分类 | □严重 □较重 □一般 | |||
生产和使用《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所列毒物 | □有 □无 | |||
工作场所存在石棉纤维粉尘、含游离SIO210%以上粉尘 | □有 □无 | |||
存在辐照加工、工业加速器、工业探伤等较强辐射源项目 | □有 □无 | |||
一年内职业卫生行政处罚次数 | □有(□一次 □两次及以上) □无 | |||
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守法履职承诺公开制度 | □是 □否 | |||
是否开展了职业健康检查 | □是 □否 | |||
一年内新发职业病病人数 | □有(________例) □无 | |||
是否开展了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并经整改合格 | □已开展定期检测并经整改合格 □已开展定期检测但整改不完全 □未开展定期检测 | |||
职业卫生基础达标建设 |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 |||
按照《广州市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我单位自评为______类______级企业。现申请等级评定。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评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评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项目 | 主要内容 | 分值 | 检查方法 | 检查标准 | 企业自评 | 镇街评分 | 区局评分 | 市局评分 |
1.保障措施(20分) | 1.1责任制度 | 4分 | 查阅书面文件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责任制度应具体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等各类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职责和义务,还应包括职业卫生领导机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 机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岗位中有一个无职业病防治职责的扣0.5分 | ||||
1.2管理制度 | 6分 | 查阅书面文件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包括警示与告知制度、申报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要求的管理制度。重点检查制度的针对性和落实情况。 | 相关制度每少1项扣1分;相关制度落实记录每少1项扣0.5分。 | |||||
1.3管理机构 | ★2分 | 查阅用人单位相关文件,文件应明确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并检查机构或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 无正式文件设置或指定扣1分。 | |||||
1.4管理人员 | ★2分 | 查阅文件,危害严重或劳动者超过100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当面核实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扣1分。 | |||||
1.5职业卫生档案 | 6分 | 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档案内容应包括六个部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每一份档案具体内容按照文件附件目录要求整理(2016年7月2日以后的三同时项目,档案中涉及的审核、审查、验收批文不再提供)。 | 规定的职业卫生档案每缺1类档案扣1分,内容不完善的,每发现1处扣0.5分。 | |||||
2.前期预防(16分) | 2.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2分 | 查阅安监部门申报回执,重要事项变更是否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 职业病危害未申报扣1分;或重要事项变更未申报扣0.5分。 | ||||
2.2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开展情况 | ★6分 | 检查用人单位2011年12月31日以后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是否开展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 未按规定开展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控制效果评价的,每缺一项扣2分。 | |||||
2.3不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 ★2分 | 查阅最新国家产业政策文件(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工信部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进行核对。 |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行为扣1分。 | |||||
2.4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有中文说明书 | 1分 | 现场查看有无中文说明书。 | 1/3以上没有中文说明书扣1分。 | |||||
2.5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 2分 |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现场查看主要产生粉尘、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的设备,有无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和告知卡(重点检查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和放射性物质危害的设备)。 | 未设置的扣2分,设置不规范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
2.6使用、生产、经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有中文说明书 | 1分 | 现场查看原料包装,有没有中文说明书。 | 发现没有中文说明书扣1分。 | |||||
2.7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有中文说明书 | 1分 | 现场检查(《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豁免的放射性同位素除外)。 | 没有中文说明且不属于豁免的扣1分。 | |||||
2.8不得转嫁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 1分 | 查阅有关用人单位文件和外包合同是否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责任,重点检查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状况,是否落实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监护与个体防护用品发放等情况。 | 承包者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监护与个体防护用品发放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扣1分。 | |||||
3.工作场所管理(26分) | 3.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 2分 | 查阅检测报告(关注检测时工况与气象条件),重点检查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浓度或强度达标情况。 | 石棉粉尘、矽尘、高毒物品、放射性物质浓度或强度1/5以上未达标的扣1分、2/5以上未达标的扣2分。 | ||||
3.2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 | 2分 | 现场检查,主要检查接触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质岗位是否与其他岗位隔离,接触有毒有害岗位与无危害岗位是否隔开;有毒物品和粉尘的发生源是否布置在操作岗位下风侧。 | 接触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质岗位与其他岗位未隔离扣0.5分;有害岗位与无危害岗位未有效隔开扣0.5分;有毒物品和粉尘的发生源布置在操作岗位上风侧扣1分。 | |||||
3.3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 ★2分 | 现场检查。 | 在工作场所住人、饮食的扣1分;在有毒、高危粉尘场所存放生活用品的扣0.5分。 | |||||
3.4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 | 1分 | 按照《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33)要求的设置要求进行现场检查。 | 未按规定设置报警装置扣1分,设置不规范的扣0.5分。 | |||||
3.5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 1分 | 现场检查(可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附录A.4,急救箱配置药品应与现场易致中毒物质相匹配,劳动者可及时获取药品)。 | 未按要求配置现场急救用品扣1分;急救箱配置药品与现场易致中毒物质不相匹配或过期扣0.5分。 | |||||
3.6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洗设备 | 1分 | 在酸、碱作业场所必须配备应急喷淋洗眼器,保证一旦发生事故,劳动者及时获得冲洗。 | 没有配备应急喷淋洗眼器扣1分;配备了但不能使用扣0.5分。 | |||||
3.7放射工作场所配置安全连锁与报警装置 | 1分 | 现场检查。 | 未配置安全连锁与报警装置的扣1分,不能正常使用扣0.5分。 | |||||
3.8一般有毒作业场所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作业场所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 | 1分 | 现场检查。 | 高毒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扣1分;1/2以上一般有毒作业场所未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扣0.5分。 | |||||
3.9按规定每年至少一次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 ★4分 | 查阅用人单位由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注重检查检测点是否满足《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布点原则与数量要求。 | 未每年至少一次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的扣4分,未满足GBZ159要求的酌情扣1-2分。 | |||||
3.10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有新发职业病是否开展现状评价 | ★3分 | 检查重点:职业病危害严重且未开展过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颁布后是否开展现状评价情况;有新发职业病是否开展现状评价。 | 未按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扣3分,现状评价不符合规范扣1分,未整改的扣2分。 | |||||
3.11在醒目位置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1分 | 现场检查核实公告栏。 | 未设置公告栏扣1分;未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扣0.5分。 | |||||
3.12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 2分 | 现场重点检查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和放射性物质的岗位。 | 未能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扣2分,设置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 |||||
3.13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并载明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 ★2分 | 抽查劳动合同是否有相关条款进行告知,或者有没有补充合同或专项合同。 | 抽查劳动合同,每发现1份未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或未明确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扣0.5分。 | |||||
3.14在醒目位置公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 1分 | 仅针对可能产生急性中毒工作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 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公告栏扣1分。 | |||||
3.15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告知 | 1分 | 检查通过公告栏、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情况,现场询问3-5名劳动者。 | 未通过公告栏告知检测、评价结果扣1分。 | |||||
3.16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 ★1分 | 现场选择劳动者3-5名,进行询问核实。 | 有1人未进行书面告知扣1分。 | |||||
4.防护设施及用品(10分) | 4.1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齐全 | 1分 | 现场查阅台帐。 | 没有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扣1分。 | ||||
4.2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齐全 | 3分 | 重点检查矽尘、石棉粉尘、高毒或放射性工作场所的设施配备情况。 | 未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扣3分,配备不齐全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
4.3及时维护、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 | 1分 | 查维修和检测记录。 | 未及时维护、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扣1分;无维修、检测记录扣0.5分。 | |||||
4.5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并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 3分 | 查阅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发票,查防护用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产品说明书。配备标准参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 | 无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扣0.5分;无采购发票扣0.5分;未配备的扣2分,配备种类不符合标准的扣1分、证明、标志不全扣0.5分、数量不足规定的扣0.5分。 | |||||
4.6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维护记录,并及时更换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 1分 | 现场查阅,有无个人领用和更换签字。 | 无发放登记记录扣1分;抽查的人员有一半以上不能及时更换扣0.5分。 | |||||
4.7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 1分 | 现场检查,记录未按要求佩戴劳动者数量。 | 未正确佩戴使用的劳动者每发现1人扣0.2分。 | |||||
5.教育培训(4分) | 5.1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 ★2分 | 核查培训证明(可对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考试)。 |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每发现1人未接受培训扣1分。 | ||||
5.2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 ★2分 | 检查培训记录,特别是接触危害岗位劳动者的培训。 | 未开展上岗前或在岗期间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扣1分,培训记录不全扣0.5分;有记录的培训人员不足2/3扣0.5分。 | |||||
6.健康监护(15分) | 6.1按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 ★6分 | 检查劳动合同和上岗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重点检查体检项目与体检周期是否满足《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标准要求。 | 上岗前、在岗期间或离岗前健康检查,有一项没开展的扣2分,每一项参加检查的劳动者不足2/3的扣1分。 | ||||
6.2 妥善安置有职业禁忌症、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疑似职业病人和职业病人 | ★5分 | 检查有关劳动者调岗记录和职业病人处理相关资料 | 有1个相应劳动者未到妥善安置处理的扣1分。 | |||||
6.3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 1分 | 检查离岗劳动者劳动合同,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自愿离岗者应有书面签字。 | 每发现1例未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扣0.5分。 | |||||
6.4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或者对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 2分 | 查阅劳动合同,现场抽查劳动者。 | 每发现1例扣0.5分。 | |||||
6.5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补贴 | 1分 | 查阅发放和领取记录。 | 无相关制度扣0.5分;无发放和领取记录扣0.5分。 | |||||
7.应急管理(4分) | 7.1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2分 | 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责任人、组织机构、事故发生后的疏通线路、技术方案、救援设施的维护和启动、救护方案等(包括特殊应急救援药品的准备、没有救援条件的单位是否与最近有救援条件的医疗单位签订救援协议等)。 | 未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扣2分,未签订相关协议扣1分。 | ||||
7.2定期维护应急救援设施,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营救救援预案 | 2分 | 现场查看有关记录。 | 未定期维护应急救援设施扣0.5分,未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扣1分;无演练记录的扣0.5分。。 | |||||
8.投入与保险(5分) | 8.1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的投入 | 2分 | 查看相关预算明细。 | 没有相关预算的扣2分。 | ||||
8.2依法全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 3分 | 抽查工伤保险资料。 | 未参加工伤保险扣3分,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酌情扣0.5-2.5分。 | |||||
企业自评: | ||||||||
总分: 分 关键项:□全部合格 □未全部合格 等次:□优秀 □合格 □不合格 企业自评人员:(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镇街安全监管机构评分:总分: 分 关键项:□全部合格 □未全部合格 等次:□优秀 □合格 □不合格 评分人员: 年 月 日 | ||||||||
区安全监管局评分:总分: 分 关键项:□全部合格 □未全部合格 等次:□优秀 □合格 □不合格 评分人员: 年 月 日 | ||||||||
市安全监管局评分:总分: 分 关键项:□全部合格 □未全部合格 等次:□优秀 □合格 □不合格 评分人员: 年 月 日 |
Pharma CMC2024-10-15
摩熵医药(原药融云)2024-08-21
数屿医械2024-06-24
数屿医械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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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熵医药(原药融云)2024-05-27
药事纵横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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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熵医药(原药融云)2023-12-13
药通社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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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5
2020-08-24
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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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0
2020-08-19
2020-08-18
2020-08-17
2020-08-14
2020-08-13
2020-08-13
2020-08-13
2020-08-13
2018-04-12
2017-10-22
2017-10-20
2017-04-21
2016-12-23
2014-06-05
2014-05-20
2013-11-05
2013-08-14
2013-06-28
2013-04-08
2012-04-18
2011-09-21
2011-09-15
201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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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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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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