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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2-03-09

发文字号

沪卫基层〔2022〕3号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2-03-09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文内容

2022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2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确保社区疫情防控和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两手抓、两手赢,紧紧围绕“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任务,做实、做优、做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推进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同质化发展,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提升,与中医药服务融合,切实打造居民“家门口”的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平台,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守牢网底,持续做好社区疫情防控

       1.加强社区发热诊疗管理。按照国家社区发热诊室标准,不断推进本市社区发热哨点规范建设。强化社区发热哨点诊室规范运行,组织开展哨点工作人员能力培训与实战演练,确保发热患者的排查、登记、管理、流调、隔离、转诊与消毒等全流程同质化运行管理水平。按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求,进一步做好发热病例信息采集报告工作,畅通与规范发热哨点诊室、发热门诊、上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闭环。加强对发热哨点诊室运行和制度落实的工作评估和督导, 保持基层“哨点”敏锐性。

       2.扎实开展社区疫情防控。根据市、区防控办统筹部署,严格落实社区疫情防控各项任务,统筹做好重点人员社区排查、隔离健康观察、社区健康监测、社区健康宣教、新冠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工作,切实落实社区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关心关爱,落实对社区医务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保障举措。

       二、优化建设,夯实社区卫生服务平台

       3.推进高质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根据本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总体部署,结合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与社区医院建设标准,印发本市高质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价相关标准,组织遴选高质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夯实“全专结合、医防融合、医养结合”服务功能,探索与功能相匹配的运行保障机制,打造标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推进郊区村卫生室规范发展。印发本市郊区村卫生室发展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与服务内容,夯实镇村一体化管理,提升村卫生室之间同质化服务水平。推动村卫生室服务内涵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衔接,遴选一批规范化试点村卫生室,打造高质量村卫生室标杆。

       5.推进智慧健康驿站规范高效运行。根据居民需求,结合供给能力,增加智慧健康驿站服务功能,探索将社区内其他公共服务功能深入融合,将智慧健康驿站打造为互联网诊疗服务场景。加强智慧健康驿站采集的居民健康数据的分类应用,研究智慧健康驿站健康数据应用规范。依托市智慧健康驿站质控中心,完善运行质控标准,开展质控评价,落实各街镇主体责任,保障驿站规范运行。广泛宣传推广,提高居民知晓度、利用率与感受度。

       三、立足优质,做实做优签约服务

       6.拓展签约渠道,稳步扩大签约覆盖。持续推进“1+1+1”组合签约,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渠道,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间、社区事务中心、养老机构、校园、企业楼宇等签约渠道全覆盖。拓展市级家庭医生在线签约服务平台功能。研制在职、在校人群特定签约服务包,结合“功能社区”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将签约服务覆盖更多在职、在校群体,进一步推动就医下沉。印发以家庭为单位的签约工作规范,推动家庭医生签约覆盖更多家庭。

       7.试点健康评估,提升签约服务感受。从签约居民入手,基于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结合慢病风险评估,开展签约居民健康评估试点,结合社区健康管理中心试点,落实健康评估与后续管理工作要求。

       8.加强签约质控,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建立家庭医生质控信息管理系统,依托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控中心,开展月度质控报告、季度质控分析以及年度质控抽查,不断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发挥签约服务费激励作用,做好签约服务费的核定与拨付,开展签约服务费实施效果阶段性评估。

       四、多策并举,优化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9.打造第二批示范性社区康复中心。根据2022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开展第二批30家示范性社区康复中心建设,进一步优化社区康复功能布局。加强对首批示范性社区康复中心运行服务指导,印发示范性社区康复中心信息化标准,加强业务服务质控,跟踪运行服务情况,确保服务到位。继续开展全市社区医务人员康复技能培训,提升社区康复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以门诊和病房为起点,逐步探索站点、居家、功能社区等多种形式的现代化社区康复服务模式。

       10.开展社区护理中心与健康管理中心建设试点。印发本市社区护理中心、社区健康管理中心建设标准。遴选开展一批标准化社区护理中心、健康管理中心试点。研究本市社区护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开展社区紧缺护理技术培训,继续开展“一专多能”社区护士培训,推进一批适宜的社区护理服务推广,提升社区护理服务水平。结合健康管理中心试点,推进以签约居民为主要群体的标准化健康评估与针对性健康干预。

       11.推广社区特色服务项目。印发首批社区特色服务项目工作规范或实施指引,推广儿童社区健康服务、社区伤口护理、安宁疗护多专业协同、膝骨关节炎社区诊疗、骨质疏松社区诊治和转诊等多种类型的适宜技术,以点带面,推广品牌项目在更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协同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首批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打造申城“最后一公里”中医特色服务品牌。

       12.开展“功能社区”服务模式推广。对首批“功能社区”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单位开展评估,提炼可全市推广的模式与做法,形成本市“功能社区”社区卫生服务标准模式,印发服务标准与规范,推动更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健康服务延伸至功能社区。进一步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资源整合平台功能,充实功能社区健康服务供给。继续配合市总工会做好“健康服务点”相关工作。

       13.提升社区常见病诊疗与检验服务能力。研制本市社区儿科规范化诊疗服务工作指引,不断提升社区儿科健康服务资源配置,2022年内实现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提供儿科诊疗服务。依托儿科医联体、区域医疗中心,通过儿科专项能力培训项目等方式,持续提升社区儿科诊疗服务能力。加强儿科诊疗与儿童保健整合,实现社区儿童全程健康管理。围绕口腔等居民需求较大的专科专病,研究明确社区开展相关疾病防治的功能定位、服务内容与服务规范,并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推进实施。开展社区检验服务项目与规范研究,应用先进技术,推动社区检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14.继续推广与做实安宁疗护服务。研究本市安宁疗护服务推广工作方案。依托市安宁疗护服务管理中心,健全安宁疗护质控制度,开展质控管理,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宁疗护服务供给,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养老机构融合安宁疗护服务理念,形成不同类型机构安宁疗护服务的基本模式。以安宁疗护社工为切入口,开展基层健康社区卫生工作者职能定位与服务规范研究。协同市医保、财政等部门,开展安宁疗护按单元支付方式试点,遴选试点单位,逐步推广实施。

       15.加强家庭病床等居家服务。持续调研和完善家庭病床质控标准,继续加强家庭病床与居家安宁疗护、居家康复、居家护理等服务的衔接。全面开展家庭病床临床营养规范化诊疗,研究将心理健康、健康宣教、用药安全等融合到家庭病床服务项目中。开展“互联网+家庭病床服务”试点,探索智能居家健康服务模式。

       16.推进“互联网+社区卫生服务”。基于互联网继续开展面向居民的家庭医生签约、健康咨询、健康评估、慢病随访、各类健康服务预约、线上诊疗及药品配送等智能化服务,引导更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开展“互联网+社区卫生服务”分场景试点工作。

       五、上下联动,加强支撑协同工作机制

       17.社区卫生队伍能力建设。制订本市社区能力提升基地工作方案,开展社区全科医生等医务人员能力评估。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试点。印发乡村医生能力培训大纲,继续开展乡村医生远程培训。继续开展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全科转岗培训等项目。印发家庭医生助理工作规范,研究本市家庭医生团队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开展岗位能力培训,提升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与效率。做好第二届中国社区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

       18.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开展。继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综合评价,提高指标信息化采集率,整合第三方满意度、专项临床能力评估等结果。继续开展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评价,建立基于评价结果的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继续规范落实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健康管理规范要求。

       19.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宣传。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系列活动,实现全市更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继续做好世界家庭医生日、安宁疗护日等宣传日主题活动,将社区卫生宣传延伸至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街镇公共服务载体,广泛传播社区卫生服务理念。继续与媒体合作,开展家庭医生团队技能竞赛与风采展示活动,加强与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合作,开展“最美社区护士”“最美乡村医生”等推选活动,让社区卫生服务更为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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