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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下发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07-12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陕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5-07-12

颁发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正文内容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下发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5年7月12日)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2004年中医中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卫生厅制定了《陕西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和《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临床技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1:全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附2: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临床技术方案

陕西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推进全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关于印发200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和《2004年中医中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管理方案》的精神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指标从2005年7月起一年内,在全省范围内为50名艾滋病病人(AIDS)或感染者(HIV)提供免费中医药治疗。通过实施中医药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早期干预治疗,延长感染者从感染到发病的时间;配合西药抗病毒治疗,发挥两者的协同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减轻病人痛苦,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

  二、工作任务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陕西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负责制定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规划与工作计划等相关政策;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省级考核;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合作和支持。(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中医管理局,具体负责该项目政策的落实和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成立专家组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成立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专家组。主要负责全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的具体业务开展;对基层防治人员的定期培训、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工作;拟定督导、评估的规定要求;负责有关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专家组名单见附件2)
  (三)制定工作计划
  1、2005年7月上旬前基本完成“陕西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2、2005年7月20日前摸清各项目基地病人分布情况及是否愿意接受中医药治疗的情况,确定各有关县区接受治疗具体病人数。
  3、2005年7月下旬正式开始临床治疗。
  4、项目启动后,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根据督导、评估的规定要求,开展对各项目单位和基地督导、检查、指导、评估,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及评估报告。
  5、2006年2月进行项目中期考核评估;7月进行项目终期考核评估。并对初期试点工作进行系统总结。

  三、工作措施  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采取诊疗基地和三级网络试点共同协调进行的实施方式开展,即依照相关标准要求,以唐都医院、省中医医院和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3家单位作为全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的临床治疗基地,负责开展具体诊疗,对治疗网点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负责对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各有关项目市、县级中医院作为具体治疗网点,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以国家《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方案》为依据,定期对病人进行辨证论治。
  (一)按照“三统一、三结合”的原则开展工作: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治疗方案、统一观察指标,临床救治与科研相结合、固定方药与辨证施治相结合、中医药治疗与西药抗病毒治疗相结合。
  (二)病例选择标准和要求
  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病例原则上要求选择50名病人或感染者,原则是各级疾病控制中心在册的病人,一般选择发病期的患者,感染期和无症状期的艾滋病患者在自愿的原则下也可以作为病例选择。
  (三)治疗方法: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中医管理局推荐的《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技术方案》,结合病人实际,辨证施治。
  (四)经费使用及管理
  1、项目总经费为25万元。包括治疗费、CD4检测费、培训费和管理经费等。省卫生厅根据各项目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经费使用标准,下拨项目经费,以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项目单位要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2、项目经费使用标准:1、中药费:每人每天10元,一年以360天计算,50人中药费全年合计18000元;2、CD4检测费:每次60元/人,每年平均每人检测5.3次,全省共检测25人,CD4检测费用合计为8000元;3、人员培训费:500元/每人次.培训费为15000元。4、管理等其他经费:全年47000元。
  (五)、信息资料收集和管理
  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艾滋病项目临床观察登记表的要求对接受中医药治疗的病人建立统一格式的病历资料档案。及时规范地记录、整理、归档上述资料。所有资料应有专人负责,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未经允许不得外传。
  信息资料、数据由各治疗点或基地进行整理、汇总,录入,由同级卫生部门审核,于每个月30日前用电子邮件方式报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的具体地点、信箱和病人病历编号另行通知)。由艾滋病项目信息统计分析人员进行录入和统计分析,由陕西省中医管理局审核后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办公室。

  (六)、监督指导与评估
  为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早日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领导小组将采取多种方式对项目的组织管理、部门协调、治疗措施落实、人员培训、信息收集、工作进展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与评估。
  对照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与指标,由专家组分季度和年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采取先自查,再实地考察的方式了解项目措施的开展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意见,撰写报告,上报我局并抄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附件1:

陕西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范 兵 省卫生厅副厅长
  副组长:郭 孔 省卫生厅助理巡视员、医政处处长
  苏荣彪 省中医管理局局长
  成 员:袁瑞华 省中医管理局副局长
  孙振霖 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
  马光辉 卫生厅疾病控制处副处长
  刘智斌 陕西中医学院附院院长
  刘华为 陕西省中医医院副院长

  附件2:

陕西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专家组名单


  组 长:米烈汉 陕西省中医医院内科主任医师
  副组长:孙永涛 唐都医院
  成 员:常占杰 陕西中医学院附院、主任医师
  邓 红 交通大学第二医院传染科
  王百锁 省疾控中心主管医师
  武彩霞 陕西省中医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
  郝建梅 西安市中医院副主任医师
  李胜伦 安康中医院、主任中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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